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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樸:關于完善農機補貼制度的研究
三、健全完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制度的著力點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對在實施中已取得巨大成效的現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制度,既要堅持、珍惜,又要不斷健全、完善。因為新制度在實施實踐中必然有一個健全完善的過程。在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在一片叫好聲中也聽到不少意見和要求改進的建議,需要及時認真研究,切實有效解決。深得民心的好制度具有廣泛的社會關注度和自我矯正、自我完善的活力,應當在實踐中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運用智慧,勇于創新,與時俱進地不斷健全和完善。
制度的健全完善是艱巨復雜的長期任務,并非一日之功。在制度建設中,要堅持公開、公正、及時、有效的原則,把握公平、效率兩個基本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制度實施6年多了,是下力氣進一步健全完善的時候了。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反映出不同角度的訴求,要注意抓住群眾**關心、**迫切、反映**強烈的主要問題,作為當前健全完善的著力點,例如補貼力度、重點、服務、紀律等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補貼機制由加大投入向穩定增加投入與用好投入并重提升。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從無到有,從少到多,補貼力度不斷加大。在政策指導上,一直堅持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今年財政投入力度要比上年增大。前階段的實踐證明,穩定、強化扶持政策是完全正確、非常必要的。2010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已經達到155億元,這是一個新高度、新起點。在這個新基礎上,補貼機制如何由加大投入向穩定增加投入與用好投入并重提升,成為健全完善購機補貼制度的重要問題。也就是說,大家不僅關注加大投入,更關注穩定增加投入、用好投入了。實踐中,目前補貼總量仍不能滿足補貼需求,應堅持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繼續增加農機購置補貼投入。與此同時,應加強統籌規劃,合理確定補貼資金規模,把加大投入提升為科學投入、用好投入。因為,需求無限性與供給有限性是客觀規律,財政補貼總是有限度的。這就要求我們把國家財政的錢花在刀刃上,用有限的財政補貼資金,發揮**大的財政投入效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在實現國家推進農業機械化、強農惠農戰略意圖,確保農業機械化更加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發揮更大的財政投入作用。科學投入要適度投入,更要用好投入。少了不行,推進力不足,投入用不好,會造成資源浪費。究竟補貼多少?加大投入多少?如何用好?還應當在量的把握和規定方面增強科學性。因此,在制度建設上,要加強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研究,從供求平衡要求,補貼力度與國民經濟發展和農機化自身發展規律相適應,及不同發展階段有不同需求的戰略高度,為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為制定科學投入決策提供定量研究支持。與此同時,在制度建設中還應加強補貼成效評價研究,建立科學的評價方法和規范的評價制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為用好補貼資金提供研究支持和制度保障。在制度建設中,用好投入要求在增加農機購置投入時,相應增加農機化技術推廣經費投入,加強農機手培訓,加強農機鑒定、監理、維修等農機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切實履行好政府引導、鼓勵、支持、統籌協調等公共服務職能。
二是補貼重點向戰略產業、急需環節、弱勢地區傾斜。健全完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制度,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用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在堅持行之有效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向糧食及優勢農產品主產區傾斜,向主要農作物生產薄弱環節機具傾斜,向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機大戶傾斜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補貼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把保增長與調結構結合起來,向推進結構優化調整傾斜,向轉變發展方式急需政府資金支持的弱勢地區傾斜。建議針對不同地區實行差別對待政策。在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進入大于50%的發展時期后,地區差異大,縮小地區差距的問題凸顯出來。弱勢地區指推進農業機械化的自然和經濟條件很困難,目前農機投入強度和農業機械化水平都很低,急需國家扶持的地區。以2008年的統計資料為例,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為45.85%,**高的黑龍江已達83.5%,**低的貴州才4.1%;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761元,**高的上海已達11440元,**低的貴州、甘肅分別為2797元、2724元;全國平均農業機械購置投入強度為261.9元/公頃,其中財政投入強度為39.8元/公頃,中央財政投入強度為28.8元/公頃,**高的上海農業機械購置投入強度為556.1元/公頃,財政投入強度為330.5元/公頃,中央財政投入強度為29.6元/公頃,**低的貴州農業機械購置投入強度僅112.7元/公頃,約為上海的1/5,其中財政投入強度為25.6元/公頃,約為上海的1/12,中央財政投入為17.3元/公頃,約為上海的58.45%。可見差距之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適當向弱勢地區傾斜,增大向需求迫切、能力不足地區的雪中送炭力度,應列入健全完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制度、調整優化補貼結構的重要內容。例如,對貧困地區、血吸蟲重點防疫區和地震災區等區域的補貼力度,建議補貼比例可加大到50%。這是新時期服務全局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實現社會公平,優化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舉措。
三是運作機制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政府要正確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按照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為補貼對象和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的政策執行環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及時、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農民和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總體來看,補貼實施人民是滿意的,普遍叫好聲是反映民意的主流聲音。但在一些地方也聽到了“政策好,程序多,辦事難”的強烈呼聲和“啥時候辦事不再這么難啊!”的一些訴求。政策執行要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應,為受眾排憂解難。因此,在制度建設中要按照“目標清晰,受益直接,簡便高效”的要求,認真梳理研究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在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惠民便民等方面下功夫。政府要到位,不缺位也不越位,改進辦法,健全完善制度,著力提高補貼政策實施效率,努力提高政策執行力和公信力,把好事辦好,真正做到既惠民又便民高效,讓人民更滿意。
四是嚴明紀律,加強政策執行力度。對為保障政策實施已出臺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紀律規定,要加強執行力度和督導檢查,做到令行禁止,為確保國家目標、補貼目的實現提供紀律保障。要強化問責制,對失職瀆職,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要依律追究責任。在政策實施中,要推進政務公開,增強透明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絕不允許利用補貼資金為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強化審計等專門監督,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對勤勉盡責、敬業有為的應建立獎勵制度。總之,在制度建設和紀律建設中,要以為民、務實、廉潔、高效的行為和業績,讓人民放心,讓人民和政府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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