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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
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9年2月18日 信息來源:農業部 |
農機發[200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管理局(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今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能力的要求,規范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建設高素質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隊伍,推進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保障農機安全生產,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我部制定了《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1.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
2.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
農業部
二○○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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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建設高素質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隊伍,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是指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依法履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職責,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包括檢驗員、考試員、事故處理員和其他管理人員。
第三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配備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應當滿足崗位設置要求,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
第二章 職責和條件
第四條 檢驗員執行《拖拉機登記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及其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國家、行業標準的要求,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簽署檢驗報告并對檢驗結果負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農機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熟練掌握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
(三)掌握正確使用安全技術檢驗裝備(設備)的方法;
(四)具備農機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五)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從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2年以上;
(六)持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并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第五條 考試員按照《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的考試,簽署考試成績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農機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熟練操作農業機械駕駛人考試系統軟件及考試設備;
(三)熟悉農業機械常識和農機安全操作規程;
(四)具備農機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五)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從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2年以上;
(六)持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并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第六條 事故處理員按照農機事故處理規章的規定和要求,負責農機事故的報案受理、現場勘察、調查取證、責任認定和損害賠償調解,簽署農機事故處理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農機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熟練操作農機事故勘察設備;
(三)熟悉農業機械常識和農機安全操作規程;
(四)熟悉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事故防范措施;
(五)熟悉農機事故應急救援及預案程序;
(六)熟悉農機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從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2年以上;
(八)持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并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第七條 其他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農機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熟悉農機安全監理業務知識;
(三)掌握農業機械常識和農機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四)掌握農機安全操作規程和農業機械駕駛操作技能;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應當經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培訓考試合格,領取農機安全監理證(以下簡稱監理證)后,上崗從事相關監理業務工作。監理證應當載明可從事的業務崗位。
從事農機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
第三章 考 核
第九條 農業部制定統一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培訓考核大綱、考核辦法。
第十條 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負責組織本轄區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培訓、考試和監理證核發。
第十一條 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負責編制培訓教材,組織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師資培訓。
第十二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組織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更新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 證 件
第十三條 監理證式樣和規格按農業行業標準執行,由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組織制作、核發、審驗。
第十四條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申請辦理監理證應當填寫《農機安全監理證審批表》(見附表),經本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審核同意后,逐級報至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審查。
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建立農機監理人員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考試員、檢驗員、事故處理員所持監理證,每4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工作考核情況、違法違紀或重大工作過失情況等。
第十六條 持證人應妥善保管監理證,不得損毀或者轉借他人。監理證遺失的,應及時向發證機構申請補證;監理證嚴重損壞或者載明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向發證機構申請換證,發證機構在辦理換證時收回原證件。
第十七條 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單位應收回監理證,并逐級上繳發證機構注銷:
(一)調離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
(二)辭去公職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三)審驗不合格的。
第五章 監 督
第十八條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著裝整齊、佩戴標志、持證上崗,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第十九條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規發放農業機械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
(二)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農業機械駕駛證;
(三)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農機事故;
(四)不公正處理農機事故;
(五)違法扣留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號牌、行駛證、駕駛證;
(六)依法收取農機監理費或實施罰款時,不開具統一收費或罰沒票據;
(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八)推諉刁難、態度惡劣;
(九)偽造、變造、倒賣牌證;
(十)不履行農機安全監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有第(一)、(二)、(三)、(四)、(十)項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行政處分并吊銷監理證;有第(五)、(六)、(七)、(八)項行為,予以吊銷監理證,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第(九)項行為,涉嫌犯罪的,吊銷監理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遇到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情況,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應當執行國家有關的回避制度。
第二十一條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監督,定期了解轄區內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變動情況,對在農機安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1月13日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頒布的《農機監理員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
證件編號: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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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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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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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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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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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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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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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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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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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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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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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崗位 |
□考試 □檢驗 □事故處理 □其他 | |||
申請事項 |
□初領 □補證 □換證 | |||
工作簡歷及培訓、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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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
市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
省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注: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培訓記錄附于表后,一并存入人員檔案。
附件2: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推進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化建設,提高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縣級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
第三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建設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潔、高效便民、層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建設的總體要求:機構體系健全,隊伍建設規范,裝備設施齊全,業務管理科學,執法公正文明,監管嚴格高效,服務熱情周到,依法履行農機安全監管職責,確保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章 機構建設
第五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是農機化主管部門所屬的承擔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農業機械牌證核發審驗、農機安全生產檢查、農機事故處理等公共安全管理職責的執法單位,接受同級農機主管部門領導和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開展以下工作: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農業機械的登記和備案;
(三)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
(四)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證件核發和審驗;
(五)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六)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違法違規行為查處;
(七)農機事故統計、報告、調查處理;
(八)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授權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各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名稱應規范,崗位設置應科學合理、分工明確,既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又高效運轉、方便群眾。
第八條 具體承擔農業機械登記和駕駛證核發業務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一般應設置以下崗位:業務領導、登記審核、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考試、牌證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統計分析、安全宣傳教育等。
農業機械登記和駕駛證核發工作流程的相鄰崗位不能兼任。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考試、安全檢查、行政處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至少由2人共同完成。
第三章 人員隊伍
第九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根據本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保有量和駕駛操作人員數量合理確定,應當滿足崗位設置的要求,與所承擔的職責和工作任務相適應。
第十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嚴格執行《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
第十一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明確其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做到責任到人、持證上崗,并在工作場所或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
第四章 設施裝備
第十二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具有適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需要的辦公場所,配備宣傳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儀器設備,并按照農機安全監理行業標識規范設置相關標識標志。
第十三條 承擔牌證核發業務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設有方便群眾、滿足業務工作需要的辦證場所,辦證場所環境衛生整潔,配置桌椅、飲用水、筆墨、膠水等用品。
第十四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具有滿足需要的考試場地、考試機具及配套設施,逐步實現無紙化考試和電子樁考。
第十五條 縣級及設區的市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配備固定式或移動式安全技術檢測設備,以配備移動式安全技術檢測設備為主。
第十六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配備安全檢查、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移動檢測等專用車輛并統一行業標識,安全檢查、應急救援車輛應裝備擴音、通信等設備,事故處理車輛應裝備事故勘察儀器。
第五章 業務規范
第十七條 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按照《拖拉機登記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及其工作規范執行。對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不合格、不按規定檢驗的不得辦理登記業務;嚴禁跨行政區域發牌發證。
第十八條 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業務,按照《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及其工作規范執行。對未提供身份證明原件、醫院體檢證明和申請人情況與所提供資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第十九條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登記證書等牌證制作,按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和駕駛證核發等業務應使用全國統一的計算機管理軟件。
第二十一條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應執行《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6151.1.5.12-2008)等國家和行業標準。
第二十二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制定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經常性的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普及農機安全生產知識。
第二十三條 農機安全檢查應當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檢查和處罰。
第二十四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按照農機事故處理相關法規的規定,進行事故的報案登記、受理、立案、現場調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二十五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制定重特大農機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值班和農機事故快速報告制度,公布事故報案電話。
第二十六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按照農業機械化管理統計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農機安全監理業務統計和農機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第二十七條 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工作業務檔案應按規定立卷歸檔,符合檔案管理標準和要求,執行檔案保管期限和借閱制度。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的檔案應專庫存放,且具備防潮、防火、防盜、防蛀等功能,各類檔案排列有序,完整規范,便于查找。重要電子檔案應做好備份。
第二十八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業務印章使用保管、牌證物資管理、設備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
第六章 服務標準
第二十九條 各級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應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幫民解困、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觀念,做到紀律嚴明、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為規范。
第三十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及辦事依據、辦事程序、收費項目及標準、辦事人員及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一條 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崗工作和執行公務時,應著裝整潔,佩帶統一標識標志;開展農機安全檢查等執法活動,應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第三十二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業務實行“首問負責制”,嚴格執行限時辦結的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手續齊全的,應當場辦結;材料不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對依法不能辦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第三十三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實行服務承諾制,推行“一站式”辦公、進村入戶、預約服務,簡化審批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事周期,提高效率,方便群眾。
第七章 監督考核
第三十四條 農機安全生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和農機化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建立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三十五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崗位制約機制,執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六條 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加強對下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不斷完善層級監督長效機制,建立通報、督辦、暫停業務、責令整改等制度。
第三十七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設立行風舉報電話和意見箱,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安排人員負責調查落實,及時處理。
第三十八條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公用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經費收支情況的監督。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地可依據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發表于 @ 2009年03月03日 13:45: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