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閉辦公網絡換發牌證業務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農機安全監理站(所),各分站:
按照省農委《關于全面啟用“二〇〇五式”
拖拉機、
聯合收割機牌證的通知》(黑農委函[2006]10號)規定,全省換發牌證工作應于2008年底前全部結束。鑒于目前全省換發牌證工作已近收尾,省站決定自2008年12月10日起,關閉內業辦公網絡中“駕駛證信息管理”和“機車信息管理”功能。自2009年1月1日起,關閉內業辦公網絡中“變更駕駛證樣式表準”和“變更牌證樣式標準”功能。望各地按此部署做好善后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發表于 @ 2008年11月26日 10:53: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