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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結果的通報
各市、州、縣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經查,2018-2019年,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襄陽市立地農機有限公司銷售的5HX-35型谷物烘干機,在補貼實施中存在套取補貼、未按真實銷售價格開具發票等違規行為。在調查過程中,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襄陽市立地農機有限公司積極配合調查,會同購機者主動退繳違規機具所涉補貼資金13.98萬元。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鄂農規〔2017〕1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如下處理決定。
即日起,取消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所有烘干機產品補貼資格,暫停該企業其他產品補貼資格六個月;取消襄陽市立地農機有限公司經銷補貼產品資格;參與違規行為的購機者王明勝三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取消所引發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自行承擔。補貼資格取消前購機者已購置且經核查未發現問題的補貼產品,可按規定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補貼機具核驗,發現異常情形及違規問題要嚴格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逐級報告。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嚴防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9月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t.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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