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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關于對2021-2023年第十二批農機購置補貼違規投檔有關農機生產企業進行約談的函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機辦〔20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2021-2023年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和《關于開展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我省組織專家對2021-2023年第十二批企業自主投檔產品開展投檔審核工作,發現部分農機企業存在產品信息不符合投檔要求等違規行為。
經研究,決定于近期對涉嫌違規企業進行約談(企業名單見附件)。請涉及企業接到通知后,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24年7月10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報至我局,并進行書面約談。我局將根據書面整改報告和約談情況,依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等相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逾期不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及約談者,視為拒不配合調查,將從重或加重處理。
聯系電話:0311-86256590,郵箱:hebnjj@126.com,地址:石家莊市裕華東路96號。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第十二批自主投檔產品形式審核不通過產品擬處理意見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218.12.43.231: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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