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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征求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分檔調整建議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有關處、中心,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優化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補貼額一覽表,提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科學性、精準性和有效性,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擬征求相關意見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圍繞國家糧食安全和我省“特”“優”農業發展需要,優先保障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機收減損、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農業其他領域發展需求,以及事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先進適用機具納入補貼范圍。我省不適用、應用量很少甚至沒有的
品目不予納入補貼范圍。
二、征集內容
2024年,我省擬對《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23年修訂)》進行調整,移出75個沒有產品投檔的品目,具體見附件1;對比《2024—2026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附件2),共有111個品目未列入擬調整的補貼范圍。
各地各單位如對擬移出品目有異議、有新增品目建議、或對已有一覽表分檔但不能涵蓋部分產品的,請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提出相應分檔參數及相關產品(已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等符合補貼政策規定的資質證書)在我省的銷售情況(見附件3)。銷售情況包括我省近3年銷售產品的型號、數量、均價等,銷售數據提供形式應為銷售發票,原則要求每一分檔可供參考測算的銷售數據超過10條,覆蓋3個及以上企業的產品、3個不同市縣的5名及以上購機者。根據有關規定,提供數據未達到要求的一般不予納入補貼范圍。
三、有關要求
(一)認真研究,提出合理建議。
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廣泛征求農業農村各部門、各單位、各產銷企業、合作社、農機用戶等方面的意見,科學提出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分檔定補的建議。有關農機生產企業要根據自身產品在山西省及全國的銷售情況,提出分檔建議并提供實際銷售數據。
(二)梳理匯總,及時報送材料。
各市各單位要及時匯總意見建議情況,務于7月10日前將電子版和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sxnjbt@163.com,聯系電話:0351-4032979,聯系人:趙雷雨。
附件:1.山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擬調整后)
2.2024—2026年全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3 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新增品目及分檔建議表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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