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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2023年山東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結果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2023年,我站依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關于做好柴油機排放標準升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獲證產品信息變更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農機化總站〔2022〕47號)和《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魯農機鑒定字〔2019〕18號(以下簡稱“細則”),制定《2023年山東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法,組織開展了2023年山東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現將監督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按照“雙隨機”要求抽取監督對象和監督人員,組成相應監督小組;按照方案規定的監督內容和方法完成監督任務。
(一)監督對象。借助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中的證書監督檢查模塊,在2021年頒發的599張農機鑒定證書(已除去監督前已撤銷和注銷的證書)中隨機抽取33張證書進行證后監督。
(二)監督人員。借助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中證書監督檢查模塊,在省站非機械技術室具有農機鑒定員資格技術人員中,抽取組長和組員隨機組成5個監督小組,并隨機分配監督任務。監督小組原則上由2人組成,其中1人任組長,1人為組員。組長由具有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資格鑒定員擔任。
(三)監督內容。一是生產者名稱、地址一致性。當生產者與生產廠相同時,檢查生產者營業執照與農機鑒定證書上生產者名稱及注冊地址的一致性。當生產者與生產廠不同時,檢查生產者營業執照與鑒定證書上生產者名稱及注冊地址的一致性,檢查生產廠營業執照與鑒定報告、全國鑒定平臺證書信息中的生產廠名稱及注冊地址的一致性。二是產品一致性。檢查樣機銘牌上的產品型號和產品名稱與農機鑒定證書和鑒定報告中的產品型號和產品名稱是否一致,國四升級產品型號是否與全國鑒定平臺中產品型號一致;整機結構型式、主要技術參數及關鍵部件配置與鑒定檢驗報告是否一致。三是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檢查生產者是否存在涂改、轉讓、超范圍使用農機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冒用或使用過期的農機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制作的標志格式及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監督方法。采取現場調閱審查相關證件和樣機核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確因養殖場防疫等特殊原因無法對產品進行現場監督的,以遠程檢查方式開展產品一致性檢查。
二、監督結果
2023年共隨機抽取33張證書(涉及33家生產者、35個產品型號)進行監督,全部完成。在實施監督的證書中,有27張證書(涉及27家生產者、29個產品型號)監督結論為合格;5張證書(涉及5家生產者、5個產品型號)因生產者無法提供監督樣機、1張證書(涉及1家生產者、1個產品型號)因生產企業已被注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企業登記狀態為“注銷企業”),監督結論為不合格。(詳見附表)
三、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監督情況看,我省多數生產者能夠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農機鑒定證書證章使用管理及產品、生產者信息一致性保持和變更的有關規定,但監督中還是發現了個別問題。主要是存在個別生產者申請農機鑒定不夠慎重,對申請產品市場前景不能全面評估,產品鑒定獲證后即停產,且未申請注銷該產品鑒定證書,造成鑒定資源浪費的情況。
建議生產者強化對農機鑒定工作的重視,在申請鑒定前,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避免類似事情發生和由此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
四、監督結果處理
按照《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和《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要求,監督合格的,繼續維持被監督生產者和產品所獲得的農機鑒定證書有效性;監督結論為“不合格”的,予以撤銷農機鑒定證書;對于因企業已被注銷原因監督結論為“不合格”的,撤銷生產者所獲得的全部農機鑒定證書。詳見附表。
山東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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