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對無錫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違規經營行為進行處理的通知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對無錫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違規經營行為進行處理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直屬有關單位,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經調查核實,無錫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063389570374)在參與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存在“使用偽造、變造的補貼產品銘牌,誤導購機者購置非補貼產品”的違規經營行為,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已于2022年11月1日發布《關于對部分增氧機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報》(渝農發〔2022〕142號),對其作出了相應處理措施,但該公司收到處理通報后拒不執行相關處理決定,現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查處工作的通知》(渝農規〔2022〕1號)有關規定,經商市財政局,決定對該公司加大處理力度。
一、對無錫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自發文之日起取消其所有產品補貼資格的處理措施。
二、為保護購機者的合法權益,在本通知發文之日前已經錄入補貼申請的產品,經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核查未發現違規問題的,可按規定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已銷售但未及時錄入系統的產品(以購機發票開票日期為準),經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核查未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補貼申請錄入,按原標準兌付補貼。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取消所引發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該公司自行承擔。
各區縣、鄉鎮(街道)購機補貼崗位工作人員要把好申請受理錄入、審核核驗關,按本通知明確的申請受理錄入時間節點,將符合要求的機具錄入補貼系統。各農機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汲取教訓,以此為鑒,嚴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相關規定,杜絕違規行為發生。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3年3月31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