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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關于“國四”農機產品自主參與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總站《關于做好柴油機排放標準升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獲證產品信息變更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農機化總站〔2022〕47號)和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農機購置補貼機械實行“國四”排放標準的通知》(渝農辦發〔2022〕14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推動農業機械排放標準升級,根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要求,現就“國四”農機產品自主參與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自主參與我市補貼政策實施的“國四”農機產品(“國四”農機產品包括:配套柴油機升級“國四”的農機產品和新申請鑒定的“國四”農機產品),均需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進行投檔,據實選擇是否符合“國四”排放要求,經形式審核通過后,方可按“國四”農機產品進行補貼管理。
二、企業應以“國四”農機產品的技術參數和配置準確選擇投檔檔次,據實填報投檔信息,并對配套柴油機升級“國四”的農機產品按以下方式提供信息:與“國三”農機產品相比發生變更且《國四農業機械參數自主變更表》中未包含該變更但投檔形式審核需要用到的相關參數信息,需填入自主變更文件,同時與“國三”農機產品相比未發生變更但投檔形式審核需要用到的相關參數也需在自主變更文件中說明其未發生變更,之后加蓋企業公章,經原鑒定機構審核同意并蓋章后上傳至投檔平臺。對于已經在“投檔平臺”推送上報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國四”產品,請按以上要求重新上報。未按有關要求投檔造成的后果企業自行承擔。
三、企業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規范參與投檔工作,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動加強投檔信息審核,對審核、公示期間以及公布后所發現的各類問題,應主動報告,如存在違規行為,應按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處罰并積極整改,且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經濟糾紛和損失。
四、主管部門應組織技術單位等做好服務保障工作,最大限度便利企業投檔,確保公平公正,同時進一步強化投檔違規查處工作,持續從嚴整治提供不實投檔資料等較重或嚴重違規行為。
咨詢電話:023-67909980、023-67909982
投檔平臺技術咨詢電話:400-056-0569(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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