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廣東省關于開展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關于開展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
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農辦機〔2021〕5號)和《關于印發<廣東農墾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墾函〔2021〕39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2022年廣東農墾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與資質要求
(一)投檔產品范圍
投檔范圍為自愿參與廣東農墾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且列入《廣東農墾2021-2023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見附件)對應分檔的產品,如有調整以廣東農墾新的公告為準。
已納入廣東農墾農機購置補貼范圍,但因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到期、分檔和基本配置參數發生變化或補貼額上調的產品,企業需重新投檔。
(二)投檔產品資質
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專項鑒定證書)。
2.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自愿性認證證書(僅限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
投檔產品的相關證書在有效期內,且信息須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公開發布。
(三)不得投檔產品
投檔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若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告中不合格的產品。
二、投檔方式
1.生產企業按“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通過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http://td.sxwhkj.com/,投檔平臺首頁有操作手冊下載)推送企業信息至廣東農墾。
2.投檔平臺常年開放,生產企業可以隨時投檔,根據廣東省農墾總局要求及實際情況開展形式審核,原則上每2-3個月開展一次。從開始形式審核到形式審核結果公示期間投檔平臺關閉,公示結束再開放。
三、投檔要求
(一)投檔產品材料要求
每個投檔產品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農機生產企業承諾書;
2.企業、產品基本信息、產品檢驗報告;
3.產品彩色照片(前、后、側方向各1張);
4.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5.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報告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報告;
6.推廣鑒定部門公布的產品所屬品目信息的網址鏈接(如未公布的需企業提供原鑒定機構的所屬品目證明材料)。
(二)企業填報要求
按照填報要求自主投檔,填寫產品參數,上傳資料、圖片及網址鏈接等信息,上傳生產企業承諾書(見附件2)。所有上傳材料必須為原件掃描件,不接受紙質材料的報送。未注冊用戶的生產企業先進行注冊,完善企業信息。每個企業的填報必須按照下列要求:
1.所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準確和合規,企業對所填報的信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導致產品無法正確歸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
2.所填報的補貼產品技術參數、配置、材質、安裝等須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測報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廣鑒定證書信息要確保真實、有效。如果參數配置、推廣鑒定證書及涉及產品歸檔的其他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在銷售前以書面形式告知我單位,并提供農機鑒定部門或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3.投檔結束后將進行審核,企業應及時關注審核信息,對評閱退回的產品進行材料的補充和完善。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0-87290007,18898454788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東莞莊路33號
投檔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351-7631342(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廣東農墾2021-2023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
附件1廣東農墾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xls
2.生產企業承諾書
廣東省農墾總局科技生產處
2022年7月7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