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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連云港蘇友機械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處理的通報
各相關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基層核驗時發現問題的報告,連云港蘇友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云港蘇友)部分旋耕機涉嫌違反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省廳組織相關縣(市、區)開展了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規行為
經查,連云港蘇友生產的1GKN-200型、1GKN-230型和1GKN-250型部分旋耕機,存在私自改變旋耕機械傳動方式或機具參數等,補貼銷售了與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不符的補貼產品,違反了《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蘇農規〔2019〕9號)第十條第四款規定,對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屬較重違規行為。
二、處理結果
在調查過程中,連云港蘇友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繳違規機具的補貼資金和妥善處理已銷售但未錄入系統的機具。依據《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定》:
(一)取消連云港蘇友生產的1GKN-200型、1GKN-230型和1GKN-250型旋耕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被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型號,在封閉前已銷售并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產品,經所在地農機主管部門審核,符合要求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可繼續按規定辦理補貼手續。涉及退繳補貼資金,農業農村局主動通告同級財政部門。
(三)從通報之日起,恢復連云港蘇友其它被封閉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
三、有關要求
各級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對涉事農機產銷企業所有補貼產品的重點監控,發現違規問題按規定調查處理,并即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相關產銷企業要切實引以為戒,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行為的發生。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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