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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河北省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違規行為處理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河北省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
根據河北省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自查,經我廳進一步核查,該公司生產的1GKN-190A旋耕機、1GQN-200旋耕機、1JQ-180秸稈切碎還田機、1GKNJG-210旋耕機和1GQNGK-230高箱框架旋耕機等5個投檔產品信息參數填寫錯誤。鑒于該公司主動自查發現填寫錯誤,未造成較大影響。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經研究決定,給予河北省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警告處理,并限期整改。因該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河北省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問題。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22年3月18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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