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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關于開展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為做好我省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
投檔產品為列入《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見附件1)的產品。后續批次補貼額一覽表公告后,所涉及的產品投檔工作另行通知。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分檔及補貼額有變化的,以最新公告和通知為準。
已納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機具品目、分檔、基本配置和參數均無變化,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無變化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見附件2。
二、投檔產品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4.投檔產品的相關證書信息須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平臺”)上公開發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若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不能明確界定產品類別、品目、檔次的產品;
5.其他不符合投檔條件的產品。
三、投檔方式和投檔時間
(一)投檔方式
投檔實行網上投送,不接受書面投檔申請。農機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以下簡稱“投檔平臺”,網址:http://td.sxwhkj.com),參考操作手冊相關提示內容,自主投送投檔信息。
(二)投檔時間
自2021年8月4日開始投檔,投檔平臺常年開放。我省將視投檔情況,在本年度內分批次集中對投檔產品開展形式審核。2021年第一批形式審核計劃于8月18日開展。
四、有關要求
(一)生產企業登錄投檔平臺,選擇符合要求的機具,逐項核對鑒定平臺傳輸的信息,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價格等,按照真實、準確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標準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不允許降低檔次投檔。投檔產品的技術參數應符合選定檔次所對應的基本配置和參數要求,不得缺少配置參數要求的內容。產品涉及多種作物、多種功能或鑒定參數為范圍值的,須按低檔次投檔。生產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品目、重復提交產品信息。產品投檔有誤的,要及時申請封閉,并重新投檔。
(二)生產企業應投送以下資料和信息:
1.鑒定(認證)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單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報告等。若有原鑒定機構或認證機構出具的配置參數補充證明文件,須使用原件進行掃描上傳至投檔平臺“配置參數證明文件”項。
2.機具信息,包括大類、小類與品目,名稱與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機具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固定在機身上的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及《翻傾防護裝置》《可靠性試驗報告》相關材料。
3.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格式見附件3),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權人(須有企業委托書)簽字或印章、加蓋企業公章和填寫日期,使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上傳至投檔平臺。
(三)已投檔產品存在證書到期、參數變更等情形的,生產企業要主動報告。生產企業在投檔過程中發現異常情形時,應及時向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報告。如不報告,由此引發的全部經濟糾紛和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四)生產企業對投檔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投檔信息錯誤、不實、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如發現弄虛作假,欺騙瞞報的,一律暫停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投檔資格。對生產企業在投檔過程中發生的違規行為,依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農機文〔2020〕42號)和有關規定處理。
(五)根據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要求,2021年70馬力(含)以上的四輪驅動拖拉機新增了“最小使用比質量(kg/kW)”參數要求,我們將予以重點審核,必要時就最小使用質量變更可能引發的可靠性、安全性風險等情況向提供檢測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咨詢。請涉及該參數變更的有關拖拉機生產企業提交產品照片時,提供產品變更前后對比照片,并在產品配置參數中注明質量變更部位、變更內容、具體變更值等。“最小使用比質量(kg/kW)”參數發生變更而不報告或不據實報告的,將暫停相關企業所有產品在我省補貼資格,所有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六)根據農業農村部相關工作要求,我省將在形式審核后,對部分投檔產品進行現場演示(展示)評價。不按要求參加現場演示(展示)評價或評價不通過的產品,不允許參與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
五、聯系方式
投檔咨詢電話:0371-65918379(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信息化處)
投檔平臺技術服務電話:0351-7631342(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2.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
3.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
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
2021年8月3日
- 游客發布于2021-11-14 14:51我買的喜盈盈玉米割臺什么時候能補貼呢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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