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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印發《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
津農委計財〔2020〕85號
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商務局:
為加快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進度,進一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的要求,我們共同制定了《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市農業農村委 市財政局 市商務局
2020年9月14日
(聯系人:劉華巧;聯系電話:28450531)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天津市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法規,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等要求,為做好本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農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通過政策支持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業機械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努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實施范圍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在全市各涉農區實施(以下簡稱“各區”)。
三、補貼對象
我市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四、補貼資金來源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從中央和市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安排。
五、補貼種類和報廢條件
(一)補貼種類。我市補貼報廢農業機械種類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玉米脫粒機、鍘草機、卷簾機和微耕機。報廢補貼農業機械種類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二)報廢條件。申請報廢補貼的農業機械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提供憑證,并作出書面承諾。除滿足上述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機具,機主可自愿申請辦理報廢補貼:
1.達到報廢年限的。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10年、玉米脫粒機報廢年限為8年、鍘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卷簾機報廢年限為8年、微耕機報廢年限為8年;
2.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的;
3.損毀嚴重、無法維修或維修接近重置價格的;
4.存在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
六、補貼標準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本市補貼額見《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附件1),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玉米脫粒機、鍘草機使用中央財政資金,卷簾機和微耕機使用市財政資金。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七、補貼農業機械數量和資金額度
各區農業農村委應按照報廢補貼機具總量不超過購置補貼機具總量的原則,確定本區年度報廢補貼農業機械數量,且卷簾機、微耕機報廢補貼資金量不超過市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10%。
八、回收拆解企業
我市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可自愿向市農業農村委提交企業主體資格證明、報廢機動車拆解資質證明等相關材料,市農業農村委向社會公布承擔農業機械報廢回收拆解的企業名單。
回收拆解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的規定,按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開展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工作。
九、操作程序
(一)信息登記。各區農業農村委應主動公開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提供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服務,做好信息登記工作。
(二)報廢舊機。機主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業機械交售給回收企業。已注冊登記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需要提供行駛證、號牌、《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附件2)和有效身份證明;未注冊登記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機具,需要提供購機發票、農機購置補貼辦理資料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來源的有效憑證,并提供《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和有效身份證明?;厥詹鸾馄髽I對機主和擬報廢農業機械信息(須主要部件齊全)核實無誤后,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附件3,以下簡稱《確認表》),并在《確認表》上簽字蓋章。改裝或拼裝,無銘牌或無出廠編號、無車架號的機具不予回收。
(三)拆解銷毀?;厥詹鸾馄髽I應于回收舊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回收的農業機械進行拆解,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按照《確認表》編號建立檔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
拆解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
2.《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
3.拆解前機主與待拆解農業機械合影照片,機具信息照片(包括牌證管理機具的發動機號、車架號,非牌證管理機具的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拆解中照片以及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后的照片。
各區農業農村委應對回收拆解企業拆解或者銷毀農業機械進行監督。
(四)注銷登記。已注冊登記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機主持《確認表》、行駛證、號牌和有效身份證明,到所在區農業農村委依法辦理牌證注銷手續。區農業農村委核對機主和報廢農業機械信息后,在《確認表》上簽注“已辦理注銷登記”字樣。
(五)兌現補貼。機主憑有效的《確認表》、身份證明和機主銀行賬戶信息,到所在區農業農村委申請補貼。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區財政局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現補貼資金。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商務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切實加強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制度機制,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負責人。要加強政策宣傳,擴大公眾知曉度,做好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服務。大力推行信息公開,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情況和農機購置補貼同時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補貼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素質能力。各區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推行便民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式,鼓勵采取“一站式”服務、網上辦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要做好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信息平臺的銜接,加快實現回收拆解等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信息的互聯互通,提高補貼申請資料校核效率。鼓勵回收拆解企業上門回收、辦理業務。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監管,確保依法依規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對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業機械,嚴格加強監管,嚴查虛假報補等騙套補貼資金的違規行為,嚴懲違規主體。發現回收拆解企業存在違規行為,應視情節輕重,采取告誡、通報、暫停參與補貼實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參與補貼實施等措施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的企業、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參照農機購置補貼的有關規定和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四)及時報送情況。各區農業農村委要及時總結經驗,做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相互銜接,提高補貼資金結算和兌付效率。要加強實施進度統計分析,嚴格執行進度季報制度,做好半年和全年總結分析,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分別報送半年和全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總結。
附件1
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
序號 | 機型 | 類別 | 報廢補貼額(元) |
1 | 拖拉機 | 20馬力(含)以下 | 1000 |
20-50馬力(含) | 3500 | ||
50-80馬力(含) | 7000 | ||
80-100馬力(含) | 10000 | ||
100馬力以上 | 12000 | ||
60馬力及以上履帶拖拉機 | 1000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3行,35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1-2行 | 3000 |
3-4行 | 5500 | ||
6 | 水稻插秧機 | 4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 | 1000 |
6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8700 | ||
7 | 玉米脫粒機 | 生產率3(含)—5t/h玉米脫粒機;含動力裝置 | 100 |
生產率5(含)—10t/h玉米脫粒機;含動力裝置 | 300 | ||
生產率10(含)—30t/h玉米脫粒機;含動力裝置 | 900 | ||
生產率30t/h及以上玉米脫粒機;含動力裝置 | 1000 | ||
8 | 鍘草機 | 6(含)—9t/h鍘草機 | 300 |
9(含)—15t/h鍘草機 | 500 | ||
15(含)—20t/h鍘草機 | 700 | ||
9 | 卷簾機 | 卷簾機(不含卷軸) | 100 |
10 | 微耕機(含田園管理機) | 功率4KW以下 | 180 |
功率4KW及以上 | 240 |
附件2
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
本人/單位________,身份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通過_________________方式獲得_____________機具一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出廠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 ,底盤(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現申請報廢。
本人承諾,該農業機械確系本人/單位所有,合法取得,不存在權屬爭議,如不屬實,愿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法人代表:__________(簽名)
(單位蓋章)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
編號:
機主姓名/ | 機主身份證號 | ||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機主地址 | |||
機具類別 | 機具型號 | ||
出廠編號 | 發動機號 | ||
底盤(車架)號 | 牌照號碼 | ||
初次注冊登記日期 | 機主聯系電話(手填) | ||
機主銀行賬戶信息(手填) | |||
機主簽字: | 經辦人: | ||
年 月 日 | 農業機械回收拆解企業(章) | ||
年 月 日 | |||
已辦理注銷登記。 | 經辦人: | ||
經辦人: | 區農業農村委(業務專用章) | ||
區農業農村委(業務專用章)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此欄僅適用于已注冊登記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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