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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聯動處理履帶式拖拉機品目中違規補貼產品的通知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于2020年7月20日印發《關于湖南農夫機電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贛農廳辦函〔2020〕56號),對履帶式拖拉機品目中存在違規投檔行為的補貼產品進行了處理。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文件規定中聯動處理的要求,經調查,福建省履帶式拖拉機品目中有22款產品存在江西省調查發現的違規行為,現參照江西省處理決定,結合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存在違規投檔行為但相關產品在我省未補貼(或有補貼但補貼時檔次正確)的企業及產品處理。共15款補貼產品,具體為:安徽賽威機械有限公司852、1052型產品;湖南農夫機電有限公司NF-Y602、NF-802、NFG702、NFG802、NFG902、NFG1002型產品;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XG902型產品;益陽富佳科技有限公司FJ-752、FJ-902、FJ-1002型產品;中聯重機浙江有限公司AH-1002型產品;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SR902、SR1002型產品。在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封閉上述15款補貼產品。將上述15款補貼產品調整到“50馬力及以上輕型履帶式拖拉機”檔次。對安徽賽威機械有限公司、湖南農夫機電有限公司、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益陽富佳科技有限公司、中聯重機浙江有限公司、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上述公司要立即開展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整改到位后解除封閉相關補貼產品。
(二)對存在違規投檔行為且相關產品在我省按錯誤檔次已補貼的企業及產品處理。共7款補貼產品,具體為:湖南農夫機電有限公司NF-702、NF-Y702、NF-Y802、NF-902型產品;益陽富佳科技有限公司FJ-802型產品;益陽市德林機械有限公司DL-L752、DL-902型產品。暫停上述7款補貼產品補貼資格3個月,補貼資格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相關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因補貼資格被暫停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相關企業要在暫停期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暫停期結束后,視相關企業整改情況作下一步處理。將上述7款補貼產品調整到“50馬力及以上輕型履帶式拖拉機”檔次。補貼資格暫停前購機者已錄入補貼系統但還未兌付的,生產企業向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作出不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書面承諾后,各縣(市、區)可按規定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
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對涉事農機產銷企業所有補貼產品進行重點監控,發現違規問題按照政策規定從嚴從重處理。相關企業要切實引以為戒,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問題的發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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