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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開展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常年受理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范圍
投檔產品應在湖北省202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范圍內(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查詢)。已在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的產品,企業確認所屬品目、檔次和補貼額無誤的,無需重復投檔。農業農村部和我省對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額一覽表等有調整的,以**新公告和規定為準。
二、投檔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其資質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證書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4.列入補貼資質采信試點品目的產品,需提供獲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上述第1-3條產品獲證等信息均應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發布,且在有效期內。
(二)購置補貼試點新產品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實用新型發明專利、整機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2.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產品有出廠合格證明;
3.通過省農業農村廳委托有關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三)植保無人飛機試點產品:符合《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北省2018-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計發〔2018〕32號)相關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產品,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4.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機具;
5.植保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注銷的產品;
6.其它不符合投檔資質條件的機具。
以上不符合投檔條件的,如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三、投檔時間及方式
(一)投檔時間。自文件發布之日起,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常年開放,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投檔。根據企業投檔情況,我廳定期分批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二)投檔方式。生產企業通過網上自主投檔的方式進行投檔。企業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http://td.sxwhkj.com/),按平臺提示及要求,填報企業信息,掃描上傳2020年企業投檔承諾書,選擇產品所屬品目分檔,加載或填寫鑒定(認證、檢測)信息、機具信息,完善產品參數信息,并上傳投檔機具照片(實體機具正前、正側、正后和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包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及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四、相關要求
(一)投檔企業應逐項核對鑒定平臺傳輸的信息,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市場銷售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標準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經確認無誤后投送。
(二)投送產品符合投檔條件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通過并注明理由;選擇較低補貼額檔次的,以企業選擇檔次為準,不作任何形式的調整。
(三)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無法正確投檔或無效投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四)組織匯總審核結果并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企業對投檔機具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意見,我廳根據反饋意見,組織對原申報信息、補充資料等進行復核,確屬審核結果有誤的予以更正。
政策咨詢電話:027-87669961,投檔平臺咨詢電話:0351-2357509 (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投檔工作交流群:708356281。
附件: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2020年)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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