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山東省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預案的通知
山東省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預案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的通知》和《省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轉發<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有關部署要求,省農業農村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山東省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4月16日
山東省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工作,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大限度發揮農業機械作用,確保農機跨區作業順利安全進行。本預案所稱農機跨區作業,是指駕駛操作各類農業機械跨越縣級以上行政區域進行農作物耕種管收等機械化作業服務活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和《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農業重特大自然災害抗災救災應急預案》《山東省農業機械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農機跨區作業期間,有下列情況發生時。
1.3.1出現中雨以上集中降雨或連續陰雨天氣,致使較大范圍內農機進地作業困難時。或出現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造成小麥或玉米大面積倒伏時;
1.3.2出現農業重特大自然災害,急需組織農機跨區作業參與抗災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時;
1.3.3出現油料供應緊張,嚴重影響農機作業時;
1.3.4出現農機跨區作業重特大農機安全事故時;
1.3.5出現上路攔機截機、砸搶機車和敲詐機手等違法事件,或因此引發交通堵塞、其他治安案件時;
1.3.6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嚴重影響農機跨區作業時;
1.3.7出現其他嚴重影響農機跨區作業的突發事件時。
1.4工作原則
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按照“提前安排、預防為主、部門聯動”原則,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工作。統籌組織動員各類適用機械裝備進行應急響應,注重發揮智能先進、復式高效機械裝備優勢和作用。加強部門配合,及時報告,果斷處置,維護農機跨區作業秩序,盡可能減小影響、降低損失,避免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省、市、縣(市、區)均應成立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負責轄區內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工作。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為常設機構。
2.2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農業農村部門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農業農村部門協助分管領導或主管處(科)室主要負責人
成員:有關部門職能處(科)室負責同志及農業農村部門相關職能處(科)室主要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門農業機械化管理處(科),農業機械化管理處(科)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省級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卜祥聯省農業農村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副總指揮:劉娜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
成員:吳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
張兵省交通運輸廳財務處處長
姜浩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處副處長
楊國明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辦二級調研員
付光營省應急管理廳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四級調研員
薛來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主任
楊武杰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處長
蔣景春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處長
劉林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站長
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蔣景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4各級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2.4.1貫徹落實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工作指示,提出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4.2指導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2.4.3掌握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動態,及時部署調整應急工作措施。
2.4.4完成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3、應急處理
3.1當出現1.3.1情況時,縣級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在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指揮中心報告,市指揮中心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置,組織轄區內機械,及時召回外出作業機械進行支援;市指揮中心若不能及時處置,應在4小時內向省指揮中心報告,省指揮中心應立即進行處置,充分利用我省小麥、玉米收獲(播種)時間差,統籌調度機械進行馳援。若出現局部小麥或玉米倒伏,縣級、市級指揮中心應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科學調度轄區內履帶式小麥(玉米)聯合收獲機和稻麥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參加搶收工作。當全省大范圍出現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機具數量不足,或小麥或玉米大面積倒伏,嚴重影響機械收獲或播種進度時,省級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下派應急工作組到發生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必要時請求部司協調外省市機械來我省參加搶收搶種作業,各市應在主干道設立接機服務站,引導外來作業機械合理分流。
3.2當出現1.3.2情況時,省、市、縣三級指揮中心應按照《山東省農業重特大自然災害抗災救災應急預案》規定,建立組織農機跨區作業參與農業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運行機制,防范和應對重特大干旱、洪澇、臺風、風雹等氣象災害,**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
3.3當出現1.3.3情況時,縣級指揮中心應立即進行處置;若不能處置,應及時報告市指揮中心,市、縣兩級指揮中心聯動,協調商務部門、石油石化企業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時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對農機用油敞開供應,不限時、不限量、不加價。當全省大范圍出現油料供應緊張,嚴重影響農機作業時,省農業農村廳應及時協調省商務廳、中石油山東銷售分公司、中石化山東分公司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啟動農機作業“優先加油卡”機制,確保對“三夏”、“三秋”農機作業用油敞開供應。必要時,應報告省政府和農業農村部,請求協調解決,確保農機作業用油有效供應。
3.4當出現1.3.4情況時,按照《山東省農業機械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規定報告和處置。
3.5當出現1.3.5情況時,縣級指揮中心須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并派急處理力量趕赴現場,會同公安部門,依據《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3.6當出現1.3.6情況時,縣級指揮中心應及時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立即進行處置;若不能及時處置,應報告市指揮中心,市、縣兩級指揮中心聯動,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安排,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農機跨區作業工作。當全省大范圍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省農業農村廳應服從省委省政府統一指揮和農業農村部部署安排,指導各地實行分區分類防控的應急處置措施,統籌做好農機跨區作業和疫情防控工作。對高風險區,嚴格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農機跨區作業秩序;對中風險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盡快有序恢復正常農機跨區作業秩序;對低風險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策略,全面恢復農機跨區作業秩序。
3.7當出現1.3.7情況時,縣、市、省指揮中心應適時啟動農機跨區作業應急預案,服從同級黨委、政府統一指揮和上級指揮中心部署安排,重大事項和重要動態情況應立即逐級報告。必要時,應報告省政府和農業農村部,請求協調解決。
4、監控預防
4.1加強部門溝通和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作業進度情況和疫情防控等級,協同做好農機跨區作業的信息引導、機械調度和突擊搶收搶種工作。
4.2結合“平安農機”建設,開展農機安全及事故應急防護知識宣傳教育,加大農機安全監管力度,預防和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
4.3強化聯動服務,會同公安部門,搞好農機跨區作業交通疏導和管理,嚴厲打擊攔機截機、砸搶機車和敲詐機手等不法行為。
4.4聯系商務部門及石油、石化企業,密切關注和把握跨區作業農機用油需求,通過增加資源調度、增加鄉鎮加油站網點數量、開通農機專供加油站、允許帶桶加油等措施,保障農機作業用油有效供應。
5、責任追究
對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不力,造成損失擴大的有關人員,建議當地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6、附件
6.1預案管理。本預案由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管理,并報農業農村部、省應急管理廳備案。各市、縣應結合實際,制定本級農機跨區作業應急處理預案。
6.2預案更新。省農業農村廳根據實際情況,牽頭召集專家對預案進行論證,并作相應修改。更新期限**長為三年。
6.3預案解釋。本預案由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
6.4預案生效。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