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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管理司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資質到期產品補貼辦理工作的函
農機政〔202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補貼機具的資質包括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或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企業生產銷售的合格產品在其補貼資質有效期滿前,農民購置的可申請補貼。考慮到各地普遍實行“先購后補”補貼操作流程的實際,為穩定政策預期,便利農民申領補貼,經研究,決定將補貼資質到期產品補貼辦理時限統一延長6個月(自資質有效期滿之日起算)。我司將組織對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進行相應升級,配合各地抓好落實。各省級農機化管理部門要加強相關政策實施的宣傳解釋,指導縣級農機化管理部門做好相關產品的補貼辦理工作,防范可能產生的風險。同時,要指導農機生產銷售企業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20年4月1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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