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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自治區2020年第一批植保無人飛機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公示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發〔2017〕10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新農機發〔2019〕7號)精神和要求,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開展了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自主申報投檔工作,通過初審、實地調查和專家評議,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有23個產品通過審核。現將自治區第一批植保無人飛機產品歸檔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歸檔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主體責任;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對公示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的準確性。
對于因農機生產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本企業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補貼額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按低檔補貼。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或歸檔檔次有誤等情況,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應暫停補貼銷售并主動向自治區農機局遞交書面報告;企業未主動報告的,經舉報反映查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歸檔錯誤產品已經補貼銷售的,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按期退還購機者購買此產品多獲得的補貼資金,并妥善處理相關糾紛和矛盾;企業未按規定處理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補貼資格。
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自治區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第一批).doc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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