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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關于印發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電〔2020〕6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單位:
《廣西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糖業發展的支持政策,促進蔗農脫貧增收,增強我區糖業競爭力,推動糖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組織實施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促進蔗農增收,提升我區糖業綜合競爭力,維護國家食糖供給戰略安全。
(二)總體目標。
用3年時間,在全區范圍內,通過開展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基本實現新植蔗脫毒、健康種苗全覆蓋,畝產提高20%以上,蔗糖分提高0.5—1%;機械化生產得到有效推廣,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以下簡稱“雙高”基地)機收率達到50%。
二、推廣糖料蔗脫毒、健康種苗
(一)任務目標。
到2022年,全區范圍內基本實現新植蔗脫毒、健康種苗全覆蓋,確保完成1126萬畝、力爭完成1330萬畝。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糖料蔗種植主體,包括蔗農、合作社、種植企業、農場和其他實際種植者。
(三)補貼標準。
對使用脫毒、健康種苗的按新植面積補貼350元/畝。
(四)品種要求。
通過甘蔗品種登記、審定、鑒定或設區市糖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品種。
(五)種苗來源。
1.自治區甘蔗良種繁育推廣基地或具有甘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供種企業供應的脫毒、健康種苗。
2.種植主體從上述基地或企業引種擴繁生產的脫毒、健康種苗(夏秋植蔗可為全莖種,冬春植蔗應為半莖種或尾梢種)。
3.經設區市糖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脫毒、健康種苗。
(六)補貼方式。
一是種植主體差價購種,補貼供種企業;二是種植主體全價購種,補貼種植主體;三是直接補貼自繁自種的種植主體。
(七)實施步驟。
1.分解年度任務。根據總任務目標,年度任務分解如下:2020年確保完成338萬畝、力爭完成399萬畝;2021年確保完成338萬畝、力爭完成399萬畝;2022年確保完成450萬畝、力爭完成532萬畝。(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糖業發展辦)
2.保障種苗供給。縣級人民政府在確定當年脫毒、健康種苗供應方式后,及時落實種苗來源,確保種苗供應充足。(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糖業發展辦、農業農村廳)
3.組織種植驗收。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制糖企業、種植主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脫毒、健康種苗的推廣種植任務,7月底前完成品種確認、面積核定、驗收公示等工作,并報縣級糖業主管部門匯總、備案。(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4.發放補貼資金。每年8月底前,縣級糖業主管部門審核材料,并會同財政部門制訂補貼發放方案,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將補貼款撥付給補貼對象。(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糖業發展辦、財政廳)
5.加強檔案管理。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糖業主管部門應收集所有補貼資金發放等原始憑證材料,建立健全補貼檔案。鼓勵建立電子檔案。(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糖業發展辦)
三、推廣糖料蔗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
(一)任務目標。
通過推廣糖料蔗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到2022/2023年榨季累計完成機械化深松(深耕、粉壟整地)404萬畝、旋耕504萬畝、開行300萬畝、聯合種植105萬畝、中耕培土600萬畝、植保280萬畝、收獲350萬畝、蔗葉粉碎還田150萬畝,機收運輸950萬噸。高效機收基地以獎代補累計確保完成103.68萬畝,力爭完成125.86萬畝。
(二)補貼對象。
開展機械化作業和創建高效機收基地的服務組織和個人,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個人。
(三)補貼范圍。
對深松(深耕)、粉壟整地、旋耕、開行、聯合種植、中耕培土、植保、收獲、運輸等環節的機械化作業進行補貼;對自投資金完善基地條件、實現高效機收的主體進行獎補。
(四)補貼標準。
機械化深耕(深松)30元/畝、粉壟整地80元/畝、旋耕20元/畝、開行10元/畝、聯合種植50元/畝、中耕培土25元/畝、植保5元/畝、地頭集堆剝葉50元/畝、行間剝葉20元/畝、聯合機收234元/畝(45元/噸)、割堆機收100元/畝、割鋪機收60元/畝、蔗葉粉碎還田20元/畝,機收運輸15元/噸。
高效機收基地以獎代補,每塊蔗地只能享受一次,獎補額不能超過基地改造及運用各種先進適用技術所新增的投資總額,每畝**高獎補額為1000元。
(五)補貼方式。
先作業后補貼,直補到卡(賬)。
(六)申報、審核流程及要求。
1.機械化作業補貼流程。
(1)簽訂協議。機械化作業主體應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
(2)申請補貼。機械化作業主體在完成作業后30日內向作業點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補貼申請。
(3)審核。作業點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對補貼對象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聯合機收量和機收蔗運輸量以糖廠出具的證明為準。
(4)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將審核結果在行政村或鄉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農業農村局。
(5)資金撥付。縣農業農村局將各鄉鎮申請情況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將補貼款撥付給補貼對象。
2.高效機收基地以獎代補流程。
(1)制定方案。實施主體制定高效機收基地改造方案,實施前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2)實施改造及全程機械化作業。實施主體組織實施改造,基地改造結束后,應實施全程機械化作業,并對實施改造前、實施過程、實施改造后的狀況及全程機械化作業情況進行拍照、攝像,作為申請補貼憑據。
(3)申請補貼。機收前,實施主體向鄉鎮人民政府提交補貼申請。
(4)審核驗收。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審核驗收,基地改造面積、聯合機收面積和效率達到高效機收驗收標準的,按投資總額核定獎補額。
(5)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將高效機收基地以獎代補情況在鄉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農業農村局。
(6)資金撥付。縣農業農村局將各鄉鎮高效機收基地以獎代補情況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將補貼款撥付給獎補對象。
具體實施細則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廣西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糖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自治區財政廳會同糖業發展辦、農業農村廳研究起草資金管理辦法。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是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各級糖業、農業、財政、審計、督查等部門要加強工作監督指導。(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有關單位)
(二)加大資金保障。
自治區按照與中央各承擔50%的比例,通過統籌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以及自治區各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補助資金采取“先預撥,后結算”方式,自治區加快補助資金的預撥和結算,確保資金發揮效益。(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三)落實支出責任。
根據財權與事權相匹配原則,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自治區負擔資金部分,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負擔,壓實縣級政府的責任。縣級政府應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支出責任。自治區對縣(市、區)進行分類分檔,確定自治區和縣(市、區)財政補助資金的分擔比例。(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四)促進農機推廣。
加大甘蔗收獲機的農機購置補貼力度,**高補貼65萬元/臺,促進先進適用糖料蔗生產機械的研發和推廣。自治區通過統籌自治區和市縣補助資金給予補貼。(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大宣傳引導。
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媒介向廣大種植主體、基層干部、制糖企業宣傳開展糖料蔗良種良法技術推廣工作的意義、成效、經驗做法等,營造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糖業發展辦、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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