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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就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聯合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財政部農業農村司、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有關負責同志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近年來,隨著農機購置補貼等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有效實施,我國農機裝備總量快速增長、農機作業水平快速提高、農機社會化服務持續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機械化支撐。在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大量老舊農機超期服役的問題,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帶來一定影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政策支持加快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進度,努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的有關要求,2012年以來,我們在部分省份開展了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試點工作,受到基層和農民群眾的歡迎,目前已具備在全國范圍實施的條件。為此,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根據新情況和新需求,我們研究出臺了新的《意見》,將實施范圍由部分省份擴大到全國,將報廢機具種類由原來的2種擴大到7種,同時適當提高了資金補貼標準。
問:《意見》有哪些方面的政策支持?
答:中央財政從農機購置補貼中安排資金,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報廢更新老舊農機給予適當補助。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補貼與更新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商財政部門確定,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補貼政策涵蓋的機具種類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具體補貼種類由各省結合實際從中選擇確定。在補貼資金管理上,《意見》強調要通過強化信息核實、規范回收拆解、壓實監管責任、加強違規處理等四個方面的措施,加強資金監管,切實發揮好政策支持作用。
問:農民如何申請報廢更新補貼?
答:《意見》明確了相應的條件和程序。一是條件方面,報廢的農機應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者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機具來源應清楚合法,機主要對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要提供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二是程序方面,機主將報廢的農機交售給回收企業,回收企業核對機主和機具信息后,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機主將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交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按當地相關規定申請補貼,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確定后,財政部門及時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現補貼資金。對于牌證管理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還要辦理好牌證的注銷手續。
問:什么樣的企業和經營主體能夠承接農機回收業務?
答:報廢農機回收企業以各地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為主,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其他企業或合作社也可以承接農機回收業務,具體由各省農業農村部門依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回收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的規定,按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開展報廢農機回收拆解工作。
問:各地如何抓好《意見》落實工作?
答:為貫徹落實好《意見》,地方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各地農業農村、財政、商務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結合實際及時制定本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細化完善操作措施。二是開展宣貫培訓。針對《意見》落實,今年我們將組織召開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推進會。各地也要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組織開展補貼業務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素質能力。三是推行便民服務。各地要盡快完善購機補貼工作信息平臺,增加報廢補貼內容,提高補貼申請資料校核效率,采取“一站式”服務、網上辦理等便民措施,提高服務水平。四是強化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強對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監管,嚴查違規行為,嚴懲違規主體,要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納入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考核內容,強化結果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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