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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關于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度專項工作延伸績效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辦〔2019〕10號)、《關于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機〔2019〕11號)、《關于開展2019年度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項目和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蘇農辦計〔2019〕16號)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績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2018-2020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蘇農機行〔2018〕6號)等要求,加強制度建設、健全考核體系、規范政策實施,按照動態管理、逐級考評的原則,扎實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政策實施成效,服務“一項行動、兩大工程”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推動農機化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考核范圍、考核指標及考核辦法
繼續按照《關于開展2018年度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農機〔2018〕6號)要求,由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結合實際細化制定實施方案。縣鄉績效管理指標體系中不再設立一票否決指標。考核時間:從2020年1月17日開始至2020年2月12日結束,2020年2月17日前形成全市考核報告,并推薦1-2名優秀縣(市、區),連同縣級自評報告、績效管理指標評分表一并報送省農業農村廳農機行業發展處。具體時間安排由各設區市確定。
三、強化考核重點
近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過程中,在各級審計、第三方核查、上級檢查、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加大檢查督查力度,未整改到位的要限時整改。要全覆蓋核查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五項內控制度”,通過科學規范、高質高效的考核,促進政策措施優化,切實提升政策實施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各地要充分認識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將績效管理工作納入本地的重點工作和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發揮本地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協調作用,明確績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工作內容,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績效管理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是加強督促檢查。要加強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對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梳理,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要健全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各項規定和監督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規范開展績效考核。堅持日常管理、隨機抽查、專項督導等相結合,按照績效管理要求,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細化工作措施,不斷深化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把握實施進度,保質保量完成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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