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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青政〔2019〕32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村生產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支撐,對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補齊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提高農業生產水平,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精神,大力推進全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提升牧業生產機械化和冷水魚集約化生產水平為目標,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布局結構、主攻薄弱環節機械化、推廣綠色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和裝備為重點,以農機農藝相融合、機械化信息化相融合、農機服務模式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相適應、機械化生產與農田建設相適應為路徑,以科技創新、機制創新、政策創新為動力,推動農業機械化向綠色全程高效升級,推動農機裝備產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走出一條具有高原特色綠色高效農業機械化高質量發展道路,為青海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農機裝備產業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農機具配置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機作業條件不斷改善,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快發展。農機總動力達到480萬千瓦,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62%,小麥、青稞、牧草和白菜型油菜生產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馬鈴薯、玉米、甘藍型油菜全程機械化生產體系基本建立,設施農業、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和牛羊、生豬、家禽機械化養殖取得積極進展,牦牛、藏羊初加工機械化實現突破,沿黃流域冷水魚機械化集約化養殖水平持續提升。
到2025年,農機裝備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持續提升,產品和技術供給能力進一步提高。農機具配置結構趨于合理,農機作業條件顯著改善,覆蓋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機使用效率顯著提升,農業機械化進入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時期,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500萬千瓦以上。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70%,馬鈴薯、玉米、甘藍型油菜生產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枸杞、蠶豆、中藥材等經濟作物主要生產環節機械化實現突破,初步實現牦牛、藏羊、青稞、草產業全鏈條生產機械化,冷水魚機械化養殖走在全國前列。
二、全力推動農機裝備產業創新發展
(三)加快建立農機裝備創新體系。堅持自主研發和引進、吸收、再創新相結合,探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農機械裝備創新體系。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國內外新型智能、綠色環保、高質高效的農牧業機械研發機構和龍頭企業開展合作,重點研發適用于高海拔、低氣壓環境和陡坡地的耕種、施肥、植保、收獲、農產品初加工、農產品產地儲藏保鮮等機械裝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不斷調整農機裝備產業結構。結合農業規模化、精準化、設施化發展趨勢,優化農機產品結構,開發新產品,采用新技術,鼓勵積極發展適合小農生產、淺腦山區作業的中小型、輕簡化農機,推動高中低端產品共同發展。堅持節能減排及生態環境保護原則,鼓勵農機生產企業開發清潔能源驅動、高效節能環保的農牧機械。突出殘膜回收、有機肥施入、設施農業、飼草收割加工、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關鍵環節,采取產學研結合加大機械生產技術研發力度,加快關鍵技術產業轉化。(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支持農機裝備技術創新及質量體系建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重點扶持農機生產企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重大裝備、承擔技術引進和再創新的項目。支持農機裝備產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研發,鼓勵農機生產企業開發新工藝、研發新技術、提供新產品。加快建設農機裝備質量體系,建立健全農機裝備檢驗檢測認證體系,提高對農機產品的試驗測試和鑒定能力。對涉及人身安全的農機產品依法實施強制性認證,實行認證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強化農機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質量違法和假冒品牌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
三、加快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
(六)著力補齊全程機械化發展短板。加快推進高效植保、有機肥施入、殘膜回收、秸稈處理環節與耕種收環節機械化技術集成配套,大力推進小麥、青稞、油菜、馬鈴薯、牧草等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積極探索不同區域主要農作物及牧草生產全程機械化解決方案。突破東部農業區玉米全膜種植技術工藝宜機化改造、機械化收獲、秸稈收集離田和燃料化加工利用機械化技術瓶頸。攻克蠶豆、枸杞、中藥材、設施農業等全程機械化薄弱環節,促進優勢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深耕深松、有機肥施入、機播機收等生產服務給予補助,大力推進產前產中產后全程機械化。(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七)加快完善高效機械化生產體系。建立完善農機農藝融合發展協調機制,強化農機、種植、種業、科教相互配合。加快選育推廣適于機械化作業、輕簡化栽培的蔬菜、雜交油菜、蠶豆、枸杞等類作物品種。把適應機械化作為農作物品種審定、耕作制度變革、農田基本建設等工作的重要目標,促進良種、良法、良地、良機全面配套,為全程機械化作業、規模化生產創造條件。(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加快推廣先進適用農機裝備與機械化技術
(八)大力推廣高效新機具新技術示范。圍繞部省共建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示范省,加大保護性耕作、高效減量施藥、有機肥施入、節水灌溉、殘膜回收、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綠色高效機械裝備和技術的示范推廣力度。全面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大綠色高效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力度。加快淘汰老舊落后農機裝備,促進新機具新技術推廣應用。積極發展農用航空,規范和促進植保無人機推廣應用。(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民航青海監管局)
(九)持續強化種養結合循環發展。進一步加快草產業規模化、機械化生產,以牦牛、藏羊為突破,集成養殖環節、飼草生產加工、牛羊肉加工機械化等技術及裝備,支持探索建設一批循環發展示范區。以生態畜牧業合作社為依托,集中示范推廣畜牧養殖機械化;以沿黃流域為主繼續大力引進推廣抗風浪網箱、集裝箱和循環水機械化養殖技術等,提升生產經營水平。(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
(十)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信息化融合。加快推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機裝備和農機作業上的應用。推進高分系統、北斗衛星定位系統、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與農機裝備結合。大力推進“互聯網+農機作業”,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提高農機作業質量與效率。建立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機構主導,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農機服務組織廣泛參與的基層農業機械技術推廣體系,鼓勵農機科研人員與農機生產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技術合作。(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
五、積極推動農機社會化服務高效發展
(十一)全面推動農機服務創新發展。培育壯大農機大戶、農機專業戶以及農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鼓勵通過跨區作業、訂單作業、農業生產托管等多種形式,從事各類農機作業服務和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鼓勵支持農機服務主體與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組建農業生產聯合體,實現機具共享、互利共贏。探索建設以縣或主要集鎮為主的“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開展全程機械作業、農資統購、技術培訓、信息咨詢、農產品銷售等“一站式”綜合服務。繼續免收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車輛通行費。(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
六、著力改善農機作業基礎條件
(十二)加快推進農田宜機化改造。以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為載體,統籌中央和地方資金及社會資本積極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不斷提高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重點支持淺腦山及小塊破碎地塊開展農田“宜機化”改造。在西寧、海東為主的東部農業區和環湖地區,按田塊狀況和機具類型,分別建設適宜大中型農機具通過的機耕道,切實改善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擴展大中型農機運用空間。將“宜機化”與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統籌推進,加快補齊淺腦山區農業機械化基礎短板。(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十三)加強農機作業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落實農機服務組織生產用地等相關政策。加強縣級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農機具存放和維修、農產品初加工和農產品產地儲藏保鮮等農機作業服務配套設施。優先安排農機合作專業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依托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參與建設區域農機安全應急救援中心和農機綜合服務中心,提高農機安全監理執法、快速救援、機具搶修和跨區作業實時監測調度等能力。(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
七、加快推進農機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加快培養農業機械化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設置農業工程相關專業,培養農業機械化專業人才。鼓勵青海大學等高等院校面向農業機械化、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開展研究與實踐,探索構建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實施體系。推動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農機生產企業、農業機械技術推廣部門與高等院校共建共享工程創新基地、實踐基地、實訓基地。(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
(十五)大力培養新型實用人才。實施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育工程,加大對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帶頭人的培訓力度。積極開展農機先進實用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機技能競賽,提升農機從業者的技能水平。通過購買服務、項目支持等方式,注重培養農機生產及使用一線新型實用技能型人才,充分發揮基層農機實用人才在推動農牧業技術進步和機械化生產中的重要作用。鼓勵返鄉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科技人員等創辦領辦新型農機服務組織,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一線農機人才隊伍。(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六)建立農機化發展推進機制。建立由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牽頭,各相關部門協調聯動的青海省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統籌協調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發展工作,審議有關政策、重大工程專項和重點工作安排,加強督查指導,解決突出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上述各相關部門)
(十七)強化政府責任。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認真研究本地區對農機裝備的需求,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性、緊迫性,將其作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方案。建立協同推進機制,落實部門責任,加強經費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完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的專項投入,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府購買農業綠色發展的農機服務等政策。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農機企業和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的信貸投放力度,探索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機融資租賃業務和信貸擔保服務,針對權屬清晰的綠色高效農機裝備開展抵押貸款,探索對購買綠色高效農機裝備貸款進行貼息。保險機構要積極開展農機保險業務,探索對參加保險的農機給予保費補貼。稅務部門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納稅人提供的農機融資租賃服務按規定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允許租賃農機等設備的實際使用人按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農業機械耕作服務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青海銀保監局)
(十九)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政府在推進農業機械化中的引導作用,積極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依靠市場力量因地制宜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深入推進農機裝備產業和農業機械化管理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加強規劃政策引導,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加強輿論引導,推廣典型經驗,宣傳表彰先進,努力營造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本實施意見自2019年6月19日施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政〔2011〕38號)同時廢止。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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