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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2019年度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證書有效期內監督檢查結果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2019年,我站依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和《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魯農機鑒定字〔2019〕18號,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法,組織開展了山東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證書有效期內監督檢查以下簡稱“證后監督”。現將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檢查按照“雙隨機”要求抽取監督檢查對象和監督檢查人員,組成相應監督檢查小組;按照規定的檢查內容和檢查方法完成檢查任務。
(一)監督對象。借助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中的證書模塊,在2017年獲證的161個產品(已除去2018年已實施過證后監督的產品)中隨機抽取31個產品進行證后監督檢查。
(二)檢查人員。借助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中農機鑒定員管理模塊,在省鑒定站管理崗位具有農機鑒定員資格技術人員中,隨機抽取并組成6個監督檢查小組;監督檢查小組原則上由2人組成,其中1人任組長,組長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資格,組員應具有農機鑒定員資格。
(三)檢查內容。一是制造商名稱、地址一致性。當制造商與生產廠相同時,檢查制造商營業執照與推廣鑒定證書上制造商名稱及注冊地址的一致性。當制造商與生產廠不同時,檢查制造商和生產廠營業執照與推廣鑒定證書上制造商和生產廠名稱及注冊地址的一致性。二是產品一致性。檢查樣機銘牌上的產品型號和產品名稱與推廣鑒定證書和鑒定報告中內容是否一致,整機結構型式、主要技術參數及關鍵部件配置與鑒定檢驗報告是否一致。三是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涂改、轉讓、超范圍使用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冒用或使用過期的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制作的標志格式及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監督檢查方法
采取現場調閱審查相關證件和樣機核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小組對照企業法人證書和推廣鑒定證書查看制造商信息是否變動;對照推廣鑒定證書及鑒定、檢驗報告、銘牌和產品檢查獲證產品一致性;查看鑒定證書、鑒定標志使用情況等。現場做好相關情況的記錄。
二、監督檢查結果
2019年共隨機抽取25家制造商生產的31個產品31張證書作為被檢查對象。檢查人員全部完成檢查任務。其中,16家制造商的18個產品合格;6家制造商的7個產品整改后合格;3家制造商的6個產品該企業已不再生產,自愿放棄證書。(詳見附表)
三、發現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我省多數企業能夠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推廣鑒定產品、證書證章管理及產品、企業信息變更有關規定,但檢查中也發現存在一些不能忽視的問題。
(一)推廣鑒定證章印制和使用不規范
推廣鑒定證章印制不符合《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規定的格式要求。
(二)企業自愿放棄證書較多
有3個企業的6種產品因市場變化、優化升級等原因,自愿放棄證書。
(三)企業信息變更不及時。由于行政區域的變化,企業地址名稱變化,企業未及時變更。
四、檢查結果處理
按照《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和《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要求,監督檢查結論為“合格”或“整改確認后合格”的,繼續維持被檢查企業和產品所獲得的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性;監督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則撤銷被檢查企業和產品所獲得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自愿放棄證書的,予以注銷。詳見附表。
附表:2019年度山東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證書有效期內監督檢查結果匯總表.rar
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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