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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發2019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宣威市、鎮雄縣、騰沖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和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為促進我省農業機械更新換代,優化農業機械裝備結構,提高農業機械技術水平和作業效率,降低作業能耗,減少環境污染,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制定了《云南省2019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財政廳
2019年9月11日
云南省2019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和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為優化我省農機裝備結構,推動農機節能減排,減少農機事故隱患,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農民自愿、國家扶持、方便高效、促進更新”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農機及時報廢更新和升級換代,加快節能、環保、安全農機的推廣應用。對農民自愿報廢淘汰老舊農機且購買新農機的給予適當補助。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以進一步擴大財政補貼政策效應,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二、實施范圍
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
三、補貼對象
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符合本方案要求報廢老舊農機且購置云南省2019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新機者(本方案簡稱“機主”),可申請享受農機報廢更新補貼。
四、報廢條件
已在當地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注冊登記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機具即可申請辦理報廢。
(一)小型拖拉機(發動機標定功率小于等于18KW)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大于18KW)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
(二)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三)預計大修費用大于同類新產品價格50%的;
(四)未達報廢年限,但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五)國家明令淘汰的。
申請報廢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必須基本完整,發動機、方向機(輪式機械)、車架總成、變速箱、前后橋(或車橋)等主要零部件(手扶拖拉機為發動機及支架、變速箱、扶手把)齊全。嚴重殘缺,改裝、拼裝或來歷不明機具不予受理。
五、報廢機具種類和補貼標準
農機具報廢更新補貼額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具體補貼標準如下表:
(一)拖拉機
機型 | 類別 | 補貼額(元) |
手扶拖拉機 | 皮帶傳動 | 500 |
直聯傳動 | 800 | |
輪式拖拉機 | 20馬力以下 | 1000 |
20-50馬力(含) | 2500 | |
50-80馬力(含) | 5000 | |
80-100馬力(含) | 8000 | |
100馬力以上 | 11000 | |
10000 |
(二)聯合收割機
機型 | 類別 | 補貼額(元) |
自走式 全喂入稻麥 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0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0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0000 | |
自走式 半喂入稻麥 聯合收割機 | 3行,35馬力(含)以上 | 6000 |
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 | 16000 |
六、農機回收單位確定
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或達到二級以上的農機維修點可到當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公開擇優的方式確定,在當地主流媒體和農業農村信息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承擔報廢農機回收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并向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報備。為方便群眾就近報廢農機具,對沒有報廢農機回收點的縣(市、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可采取集中監督銷毀回收的辦法,組織力量對報廢農業機械的主要零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具體辦法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
七、操作程序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一)報廢
1.回收舊機。機主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行駛證,將擬報廢的農機具交售給完成備案農機回收企業。發動機號、底盤(車架)號不清或者未辦理變更登記等情形,需提供農業機械相關來歷證明的,按《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8年第2號)要求提供,或由機主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廢農機回收企業核對機主身份證件、行駛證和報廢農機信息,并根據報廢條件,確定是否符合報廢要求,向機主出具《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附件1),并對機主和舊農機合影留檔,建立報廢臺帳或檔案。
2.現場銷毀。由報廢農機回收企業對回收農機主要零部件進行解體或銷毀,報廢農機回收企業所在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派出的農機監理人員現場監督,并建立解體或銷毀前、后照片等檔案資料。轄區內無回收企業的縣,銷毀批次及方式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確定。報廢農機回收企業、農機監理人員分別在報廢農機臺帳和《云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附件2)上簽字確認。報廢農機殘值由機主與農機報廢回收企業按照公平交易原則,自主協商確定。
3.注銷登記。符合報廢條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經現場銷毀后,機主憑《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云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向原登記地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申請辦理牌證注銷手續。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留存《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第一聯,并在《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蓋章確認。本著方便群眾辦理原則,有條件的縣,可在現場銷毀的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二)更新申請
申請報廢補貼的機主需按規定購置新機。機具報廢后,機主在當年農機購置補貼品目范圍內,自愿選購本人所需的新機具。機主持有效的身份證件、“一卡通”(或銀行存折)、《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新購機具發票,向縣級或鄉鎮級農業部門農機購置補貼申請受理點提出報廢補貼和購機補貼申請。新購機具的補貼程序按照《云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執行。
(三)兌現補貼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同步兌現。兌現的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和農機購置補貼總額不得高于機主購機款總額。
(四)執行時間
報廢更新補貼自本方案下發之日起執行。每年結束時間與農機購置補貼同步。
各州(市)、縣(市、區)可根據上述程序,結合本地實際,本著方便群眾辦理,優化農機報廢更新工作流程,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分工協作,細化措施,建立健全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工作。要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與農機購置補貼的相互銜接,優化程序,提高資金結算和兌付效率。要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嚴查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要對受益人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強化市場監管
報廢農機回收企業必須對報廢農機進行破壞性處理(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總成等五大主要零部件必須進行破壞性處理),嚴禁報廢農機再次流入市場。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報廢農機回收企業的監管,一旦發現報廢農機回收單位出售報廢農機,將取消其承擔報廢農機回收資格,并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三)規范檔案管理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以縣或鄉鎮為單位,建立報廢更新補貼檔案。將身份證明、“一卡通”或銀行存折復印件、《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云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新購農機發票復印件等資料歸入檔案。檔案要求內容完整、流程清晰、資料齊全,并按年度裝訂成冊,保存期為5年。
(四)推行政務公開
要依法實行政務公開,及時公開有關農業機械報廢更新政策和規章制度,加強宣傳引導。各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部門在當年12月31日前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總結情況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附件:1.云南省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
2.云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確認表
- 游客發布于2021-06-22 18:03洱源縣拖拉機報廢點在哪里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