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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更加完善
7月24日下午,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主辦的2019年全國農機流通信息工作會議在河北省正定縣召開。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產業發展處副處長李偉出席了會議并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作了詳細報告,他在報告中回顧了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的政策背景以及不同階段的實施情況,并對當前農機購置補貼領域面臨的新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解答。
針對行業關心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能否長期實施的問題,李偉認為農機購置補貼確實在農民購買農機時起到了促進、鼓勵、幫扶的作用,是老百姓的真實需求,是民意所向。又因為“三農”工作始終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確保“三農”工作的重要舉措之一,因此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意義深遠。從另一方面看,對于一項政策能否長期實施,還要考量政策實施是否規范操作。李偉介紹說,2016年,為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財政部曾牽頭組織抽查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的情況,其中包括檢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檢查組從31個省中每個省抽兩個縣,每個縣抽50戶進行抽查。抽查結果是絕大多數補貼農機具都在使用中,政策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抽查后綜合評分高達91.2分(滿分100分),財政部**后給出的結論是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管理水平高,政策實現度高。綜上來看,國家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短時期內不可能取消。用李偉的話說,“至少七八年內,政策還會持續實施。”
回顧歷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自2004年啟動實施,此后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縣和農場,到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已經連續實施了16年。李偉認為,這16年來,從政策探索階段發展到政策完善階段,再發展到政策規范實施階段,農機化司作為主管部門,始終在不遺余力地完善政策實施的規范性,抵抗各種風險。
李偉介紹,目前農機化司主要有四方面監管舉措來保證政策的順利合法實施。
首先是落實政策實施風險防控責任,讓技術風險和人為風險同時得到防控。
其次是從嚴整治突出違規問題,具體包括嚴厲打擊采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和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行為,以及涉事產銷企業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材料等行為,農機化司會查實后先暫停該企業全部產品補貼資格和經銷補貼產品資格,再根據違規情節按規定嚴處。此外,從嚴整治還包括加強省際聯動處理,對違規產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等違規人員,按規定列入黑名單。建立省際補貼機具信息聯查機制
第三是強化聯合查處。主要是加強縣級農機化、財政部門對違規行為的聯合調查處理工作。發現有農機產銷企業、購機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發現有農機產銷企業違規的,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提出退繳資金的建議,省級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作出決定,責令違規企業退繳資金,并處以罰款。對拒不履行資金處理決定的違規企業,由財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個強制執行的執法力度比以往更加嚴厲和有效。
第四是強化補貼機具核驗監管。各地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的精神和要求,組織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制定完善補貼機具核驗制度。鼓勵、支持省級及以下農機化、財政部門探索開展補貼機具第三方獨立抽查核驗。全面落實牌證管理機具先辦理牌證后申領補貼的規定。
除了監管舉措來保證政策的順利合法實施,李偉介紹說,“我們還要為那些絕大多數的合法企業和購機者提供更便捷的政策服務。”
李偉提到的便民舉措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方便購機者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比如原來某地規定購機后一年內申請補貼方為有效申請,像類似這樣的限制性規定目前全部取消;輔助管理系統常年開放,購機者不再因為節假日不能及時申請而苦惱;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申報,隨時隨地可以完成申報,不再繁瑣。“青島市在兩周內就完成了80%的補貼資金申請,而且這些申請有90%是購機者從手機APP中完成申請的。利用高效的信息化技術服務于農民,為農民帶來便捷,值得贊揚。”李偉為青島地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點贊。
二是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要求縣級及以下農機化主管部門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送同級財政部門;縣級及以下財政部門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化主管部門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福建省更是自己定下目標,承諾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核。”李偉介紹道。
三是全程全面公開信息。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全面及時公開近三年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
四是及時公開補貼機具資質信息。原則上將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作為鑒定、認證結果通告發布期,并在結果通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要求,將規范的結果信息上傳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
五是便利企業投送補貼機具信息。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規范和優化補貼機具投檔工作。全面運用補貼機具信息化自主投檔平臺,自動抓取鑒定平臺相關信息,便利企業對參與購置補貼的機具信息實行網上投送,提高投檔工作效率。清理對企業自身信息和機具信息的報送要求,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鑒定平臺已推送的信息。有條件的省份要在全年不少于兩次的基礎上增加投檔工作頻次,直至常年受理企業投檔,定期發布投檔結果。
六是補貼機具資質采信工作落地。《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農機產品認證結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農機鑒〔2019〕78號)》規定,2019年6月30日,“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認證結果信息公開模塊”正式啟用,標志著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農機產品認證結果工作順利落地實施。
七是強化補貼資金調度和調劑,兩年動態緊平衡。
八是牌證管理機具進一步簡化核驗程序。對牌證管理機具,購機者憑《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申請補貼免于現場實物核驗。優化農機安全監理牌證管理系統功能,推進農機安全監理系統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鑒定平臺互聯互通。
李偉**后認為,在當前全國上下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關鍵時期,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管理司下半年將貫徹落實好“放管服”改革精神,通過監管舉措來保證政策的順利合法實施,通過八項便民措施為那些絕大多數的合法企業和購機者提供更便捷的政策實施服務,努力讓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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