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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開展2019年農機新產品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18〕64號)精神,經研究,我處決定啟動2019年農機新產品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品目
本次備案品目為水果分級機、溫室大棚。備案品目、分檔名稱、基本配置和參數見贛農字〔2018〕64號文。
二、資質條件
申報企業的資質和產品技術條件必須符合贛農字〔2018〕64號文的相關要求,具體如下:
(一)企業條件要求
1.本通知下發前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相應的售后服務能力,在我省至少要設立1個售后服務中心;
3.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除此之外,參與試點的溫室大棚生產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必須含農業設施、溫室大棚等生產和經營相關內容。
(二)產品條件要求
1.擁有實用新型專利、整機發明專利、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證明之一;
2.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者企業標準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
3.通過我省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或委托縣級以上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4.本通知下發前試點產品在我省有5戶及以上的應用實例(提供發票及合同復印件);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在“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中有效的產品無需重復備案;
2.列入農業農村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企業黑名單、被省級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補貼資格還未恢復的、國家質檢部門產品質量抽查中產品不合格的農機產品不得備案;
3.水果分級機產品須按照贛農機綜﹝2015﹞4號文件要求在備案材料中提供打印在機體上的出廠編號和產品型號的鋼印圖片;
4.溫室大棚生產企業須承諾符合《江西省農用連棟溫室(含玻璃溫室)整體要求及建設規范(試行)》(見附件1)的要求,并在備案材料中提供產品合格證,安裝標牌的照片或圖樣;提供打印在主立柱、拱桿、天溝上材料規格的照片或圖樣;提供安裝手冊、使用說明書、產品維護保養說明等技術資料范本。
三、備案流程
(一)報送材料
申報企業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郵寄以郵戳為準)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材料包括:備案申請、生產企業承諾書、企業基本情況、產品基本情況、資質條件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在申報截止日期內有效),格式見附件2,材料一式2份。
(二)材料審核
我處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報送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三)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對材料審核通過的產品,我處根據備案企業提供的試點產品在我省的應用情況,統一組織開展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產品公示與導入系統
我處對材料審核和試驗驗證的產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導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進行補貼操作。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東榮,電話:0791-8623456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2號省農業農村廳1506室。
附件:
1.江西省農用連棟溫室(含玻璃溫室)整體要求及建設規范(試行)點擊下載
2.江西省2019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產品申報書點擊下載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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