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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加強農膜回收與再利用技術裝備研發支持力度
日前,農業農村部針對汪鵬飛等5名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解決廢舊農用塑料地膜問題,保障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提案”,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作出了答復。
一、關于支持農膜回收利用技術與裝備研發問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將農用地膜廢舊塑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技術納入目錄,積極推動傳統地膜回收機具、處理技術裝備產業化,鼓勵廢塑料再生企業參與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同時,發布廢舊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和符合行業規范企業名單,大力培育廢塑料綜合利用骨干企業,促進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模化、綠色化發展。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等部門組織修訂發布了《聚乙烯吹塑農用地膜覆蓋薄膜》強制性國家標準,新標準提高了地膜厚度、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率,在產品合格證上明顯位置標有“使用后請回收利用,減少環境污染”的字樣,從源頭上提升了地膜的可回收性。2015年農業農村部啟動實施了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殘膜污染農田綜合治理技術方案”,支持開展農田殘膜回收技術與裝備研發。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膜回收與再利用技術裝備的研發支持力度,推進農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關于加強可降解地膜研發問題
考慮到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存在成本高、產品性能不穩定的問題,2015年以來,中央財政在農業農村部部門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可降解地膜研發、示范推廣、監測評估等工作,在新疆等13個重點用膜省份開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和非降解地膜對比試驗,對20多家企業生產的可降解地膜田間應用效果進行對比分析,篩選應用效果好的可降解地膜。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繼續鼓勵科研院所和企業加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研發和應用。
三、關于加強地膜污染防治立法問題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原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推進廢舊農膜、灌溉器材、農藥包裝物回收利用。2013年11月,甘肅省出臺《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2016年5月,新疆正式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兩省區的條例將多年來成熟的管理經驗和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到了法規層面,為農膜的科學使用和殘膜回收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據。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農膜回收使用管理辦法》,從農膜生產、回收、再利用等環節加強農膜管理。
四、關于加強農膜回收利用試驗示范問題
農業農村部高度重視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印發了《農膜回收行動方案》(農科教發〔2017〕8號),提出到2020年行動目標,全國農膜回收網絡不斷完善,資源化利用水平不斷提升,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農業農村部在甘肅、新疆、內蒙古3個重點用膜區,選擇100個覆膜面積10萬畝以上的縣,建立以舊換新、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加工企業回收等多種方式的回收利用機制,整縣推進,形成技術可推廣、運營可持續、政策可落地、機制可復制的示范樣板。同時,中央財政安排10億元,支持河北等省開展旱作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要求各有關省份加強殘膜回收,積極探索殘膜污染防治方法,推行先回收利用后補助政策,杜絕超薄地膜進入農資市場。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繼續落實《農膜回收行動方案》,做好試點工作,總結成功經驗,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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