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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于做好2018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農機(農牧、農業)局(委):
今年,我省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操作辦法和有關要求仍按照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聯合制定的《甘肅省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執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經請示農業農村部同意,我省不再選擇確定試點縣區,實施范圍擴展到全省所有市州及縣市區。
二、工作要求
1.切實提高對報廢更新政策的認識。據統計,我省超過報廢標準年限的拖拉機數量大、占比高,已經成為農機事故發生的重要隱患源。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切實抓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是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農機安全生產的有效途徑。各市州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指導,著力解決報廢更新補貼實施中的突出問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采取有力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2.新實施縣市區以及尚未確定農機回收單位的縣市區,要按照省農牧廳、省財政廳和省商務廳實施方案規定的條件,在轄區內至少確定一家農機回收單位從事回收拆解業務,保證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順利開展。各地要加強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監督農機回收單位按規定回收、拆解、銷毀舊機,嚴查偽造報廢證明、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
3.各市州要督促縣市區積極開展工作,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成效,做好執行進度統計信息報送工作。12月20日前,將試點實施情況工作總結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送省農機局監管辦,同時將電子文檔《2018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發至gsnjglc@163.com。
附件1.甘肅省農牧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商務廳關于開展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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