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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8-2020年山東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農機局(辦)、財政局:
為切實做好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推動“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發展,促進農業機械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在總結近幾年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2018-2020年山東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2018年3月21日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以走在前列為目標定位,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發展為基本要求,按照“立足大農業,面向現代化,發展新農機”的戰略要求,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全力保障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機械化需求,為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裝備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復式多功能農機化機具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提升農機作業質量,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推動普惠共享,深入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機化薄弱地區、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社會和農民群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根據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需求,確定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機械、水產機械、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動力機械和其他機械等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的機具(詳見附件1)。
在我省辦理補貼申請的機具,必須是屬于我省補貼范圍內產品,同時還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一是獲得農業機械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二是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三是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對符合我省補貼資格條件企業生產的農機產品,需按照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流程和有關要求,在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網上投檔系統中通過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后,方可進行補貼。對已在我省完成補貼產品歸檔的機具實行敞開補貼,其中對保證我省主要農作物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糧食烘干、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水肥一體化、青飼料收獲、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的機具實行優先補貼、應補盡補。
補貼范圍總體上保持相對穩定,一般年度內不作調整;確因農機化發展需要做出調整的,在下一年度執行。對于地方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地方各級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各市縣自定。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購機者購機權益的前提下,各地可以因地制宜鼓勵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規模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按照農業部、財政部要求精神,結合實際,我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體上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原則上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比例不超過30%測算。對實際補貼比例異常的產品,視情況在定額補貼基礎上實行定比控制。一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對補貼額在5000元以下的機械是否補貼,由各地根據實際自主確定。資金充裕地區,不宜縮減補貼范圍。
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在實際補貼實施中,對實際補貼比例異常的機械,生產企業須及時主動書面報告當地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并說明原因。市縣農機、財政部門發現具體產品實際補貼比例異常或有違規線索時,應按規定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對無違規情節且已購置的產品,可按原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并在后續工作中視情況采取定比控制等措施優化調整該產品補貼額,并逐級上報備案。
四、資金分配使用
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等方面。鼓勵各市縣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鼓勵各地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支持購置大型農業機械。各市農機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科學測算資金需求,綜合考慮耕地面積、農作物播種面積、主要農產品產量、購機需求、績效管理、違規處理、當年資金使用情況等因素和中央補貼資金安排情況,測算安排縣級補貼資金規模,對資金結轉量大的地區應不安排或少安排資金。市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主管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主動強化所轄各縣(市、區)(含省財政直管縣)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補貼資金大量結轉。確實無法調劑使用的上年結轉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
各級財政部門要增加資金投入,保證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工作經費。
五、操作流程
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采取自主購機、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
(一)發布實施規定。省級及以下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地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等信息。
(二)組織機具投檔。按照自主自愿原則,所有參與我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的生產企業,均需按規定網上提交有關資料。省級農機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形式審核,集中公布投檔產品信息匯總表。生產企業對投檔產品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對因投檔產品信息不實、虛假等造成的損失或糾紛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我省原則上每年組織兩次投檔,非投檔期間不接受企業投檔申請。
(三)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倡導以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四)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機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申請時購機者需持購機稅控發票及復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購機者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其中購機者為農戶的建議提供惠民補貼一本通存折)等資料,帶機向縣級農機部門申請辦理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于烘干機等固定式機械的補貼可在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資料后由農機部門上門核實。
(五)受理與資金兌付。縣級農機部門對購機者提交的補貼資金申請結算資料進行形式核查,組織核驗機具。經公示無異議的,向縣級財政部門匯總提交結算申請資金,由財政部門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縣級財政部門通過購機者提供的惠民補貼一本通或銀行賬號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機者,并注明“農機具購置補貼”字樣。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和安全風險較高類等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間后兌付補貼資金。
年度內,農業生產個人每戶享受補貼資金**高上限為10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享受補貼資金**高上限為500萬元。年度內超出**高補貼額限額的,農機部門可視情況不再予以受理該購機者補貼申請。各市可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確定年度內補貼對象補貼資金**高限額及其申請條件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級農機、財政部門要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農業機械化、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步伐的重要戰略措施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溝通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斷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省級農機、財政部門主要負責補貼資金分配、補貼范圍確定、組織補貼機具投檔、重大違規行為查處等工作,督促指導各地全面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市級農機、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對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指導,重點開展縣級補貼方案審核、補貼資金需求審核、補貼資金的分配、補貼資金落實督導與調劑、補貼督導檢查、違規查處等工作。
縣級農機、財政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主要負責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認真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需提交縣級政府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上報市級農機、財政部門備案。縣級政府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原則上應邀請監察、審計部門負責人員參加。
各級農機、財政部門都要把資金落實和結算兌付工作放到突出位置。補貼工作啟動實施后,農機部門至少要按月提交相關資料,財政部門至少按月組織兌付和結算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落實和兌付到位。補貼資金落實和結算工作應于12月中旬前完成。要強化市域內資金落實情況調度,各市對所轄各縣(市、區)(含財政直管縣、預算管理試點縣)補貼資金余缺統籌進行調劑。補貼資金供求不平衡的縣(市、區),應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級農機、財政部門提出調劑申請。首次市域內資金余缺調劑**遲要于每年10月底前調整完畢。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我省繼續使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現場辦理農機購置補貼申請受理工作,并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手機APP開展補貼申請、機具核驗,同時鼓勵探索補貼機具“二維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各級應安排相應移動終端設備及相應配套的數據流量,做好手機APP推廣工作。
縣級農機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勵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政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辦理補貼。補貼流程和補貼標準等按照受理補貼申請時的補貼政策執行。
細化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各級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激發和調動農民群眾購機用機積極性。要在省級統建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全面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信息,實時公開補貼資金使用進度。各市、縣在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違規查處情況要及時報送省農機局,實現省域內信息共享和政策聯動。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級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在次年3月底前以聯合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格式見附件2)及落實情況在政府或農業(農機)、財政部門網站或省級統建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上公布。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明晰崗位職責,強化監督制約。充分發揮專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嚴格規范補貼實施主體,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機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省農機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的通知》(魯農機計字〔2017〕25號)精神,進一步明確工作流程,細化工作措施,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同時,各市縣要結合農業部黑名單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省際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強化放管服推進力度,將補貼產品比例異常控制和涉嫌違規產品封閉暫停權限,擴大至市、縣農機部門實施,進一步增強市縣補貼監管自主權和處置時效性。
(五)制定方案,搞好總結。各市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精心細化制定本市2018-2020年補貼實施方案,并報送省農機局、省財政廳。
各級農機、財政部門要認真搞好補貼工作總結和績效考評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并解決存在問題。市級上半年和全年總結應分別于6月20日、11月30日前報送省農機局、省財政廳。各市農機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有關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指標,并逐級做好延伸績效考評和管理。省里將把延伸績效管理考評結果作為今后補貼資金安排和補貼工作優秀單位評定的重要依據。
省農機局咨詢與監督電話: 0531-83199612
省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站電話:0531-88521315
- 游客發布于2018-04-29 13:23今年在山東省賣2104拖拉機花7,5萬左右就能賣了國家補貼高小廠家的價格又便宜主要是套取國家補貼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