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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專員辦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的五點改進建議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中央財政強農、惠農、富農諸多政策中的重要政策之一。該政策的實施有力推進了農業生產發展方式的轉變,提高了農業生產率。
在2017年對該資金的執行監控中,天津專員辦創新監控方式,聯合地方財政、農委等部門共同開展監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該資金在政策執行和補貼資金使用中,各有關部門較好地承擔起了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總體上保證了補貼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但也發現資金使用中存在一些問題,部分區縣補貼資金兌付緩慢、相關必要的佐證資料不全、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存在瑕疵等,導致資金兌付不及時、補貼政策區縣不統一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經調查和思考,提出以下改進建議:
一是及時督導確保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地方相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補貼資金督導工作機制,定期深入基層,依據批復的績效目標,對項目執行、資金管理等情況開展督導,及時掌握資金和項目實施進度,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保證惠民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將兌付進度與預算指標掛鉤。
二是提高預算執行的科學性。鑒于農業生產方面存在的季節性和不確定性因素以及市級預算下達指標等實際因素的影響,應允許地方財政部門先行墊付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同時區級之間資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年度內調劑使用。
三是提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競爭引導性。農機購置補貼的目的是促進農業生產發展方式的轉變,國外先進的農業機械可以加快促進中國農業機械的更新換代。建議按照世貿協定的規定對國產和進口機具補貼政策一視同仁,對符合規格要求的進口機具也能給予補貼,以便促進國產農機具廠商創新發展,盡快趕超國際先進水平。
四是進一步創新財政支農方式。轉變財政支農方式,探討、推進在“三農”領域開展財金合作協調機制建設,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農機保險等工作,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吸引更多的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業領域,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
五是進一步強化政策績效評估。及時開展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總結,特別是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進展情況,總結經驗;同時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進行績效考核和綜合評估。將績效考核和綜合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產品種類增減和調整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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