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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機局關于對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預告的函
贛農機綜〔2017〕6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引導作用,促進秸稈綜合資源化利用和提高補貼機具監管效率,經請示廳領導同意,我省將對江西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作出調整。為便于相關農機企業明年生產的機具適應我省補貼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預告如下。
一是聯合收割機必須配備秸稈粉碎裝置。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根據決定要求,為推進秸稈粉碎還田、增加土壤肥效、防止大氣污染,2018年進入我省補貼的聯合收割機必須配備秸稈粉碎裝置。
二是大中型機具必須配備衛星定位裝置。為促進我省精準農業發展,提高機具工作效率,提高農機化管理部門的監管效率,2018年進入我省的補貼額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大中型機具必須配備衛星定位裝置。如:聯合收割機、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撿拾壓捆機、噴桿噴霧機等。
2017年12月1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amic.j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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