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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征求《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農機安〔2017〕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農機化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農業部農機鑒定總站、農機推廣總站: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部署和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依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有關安全標準,我司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農機發〔2008〕6號)進行了修訂,現征求你單位意見。
請你們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研究,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修改意見,于2018年1月6日前將修改意見(正式文件和電子版)反饋至我司安全監理處,無修改意見的也需書面反饋。
聯系人:孫超聯系電話:010-59193363、59193341(傳真);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郵編:100125);電子郵箱:njhsajc@agri.gov.cn。
附件:《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17年12月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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