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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暫停四家生產企業部分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新農機辦字〔2017〕19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各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
近期,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及黑名單數據庫陸續發布了福建、山西等省農機主管部門關于浙江程陽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的處理通報,暫停了部分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經核查,浙江程陽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立地農機有限公司、浙江勇力機械有限公司、云南盛天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相關違規產品大部分列入了我區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截止目前,系統顯示暫無銷售。
為防止違規問題擴大化,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第十三條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實施辦法(試行)》(新農機辦發〔2017〕7號)第三十八條有關聯動處理的規定,經研究,我局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即日起,暫停浙江程陽機電工程有限公司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浙江立地農機有限公司2ZS-430、2ZS-4B、2ZS-630型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浙江勇力機械有限公司3PZ-200、3PZ-200A、3PZ3-300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云南盛天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6SF-3型水果分級機在我區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要求上述四家企業全面自查在我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情況,說明是否存在補貼比例過高等異常情況和其他違規行為,并于11月30日前向我局市場監管處提交書面報告。我局將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和調查核實情況,研究做出進一步處理決定。
若企業未按時前來接受調查并提交書面報告,視為自行放棄上述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廠家及授權經銷的相關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聯系電話:0991-4337995、4335957(傳真)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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