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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報送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
新農機辦函〔2017〕72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要求,為進一步優化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和指向性,我局擬組織開展全區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內容
請各地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和綠色生態導向,結合主導產業發展和區域農業生產需要,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外(見附件1),研究提出本地擬新增的機具品目名單,并提供有關說明。
二、有關要求
1.各地要嚴格工作程序,統籌考慮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逐項評估研究。要妥善保存相關資料,做到全程留痕。
2.各地擬增加的機具品目名稱原則上要與《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一致;屬新機具且與行業標準具體品目無對應關系的,應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議名稱以及所屬大類、小類。
3.請各地組織縣(市、區)認真填寫《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見附件2),匯總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9月20日前快遞至自治區農機局農機管理處,同時報送電子版。郵寄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93號自治區農機局;電子郵箱:xjnjnjc@163.com;聯系人:張金濤。
附件:1、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 2、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
2017年9月1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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