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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機局關于征求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的通知
鄂農機函〔2017〕71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
為進一步優化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和指向性,根據《農業部農機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關于報送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農機推(專)發〔2017〕78號)要求,省局擬組織開展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征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見內容
請各地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和綠色生態導向,結合主導產業發展和區域農業生產需要,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附件1中137個品目)范圍外,研究提出本地擬新增的機具品目名單,并提供有關說明。
二、有關要求
(一)積極穩妥提出建議
科學制定補貼范圍是政策設計的基礎性工作,把好入口關對確保政策規范實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統籌考慮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逐項評估研究。
(二)與行業標準有機銜接
為提升工作的規范性,各地擬增加的機具品目名稱原則上要與《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附件1)品目名稱一致;屬新機具且與行業標準具體品目無對應關系的,應組織專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議名稱以及所屬大類、小類。
(三)及時報送材料
請各縣(市、區)將新增機具品目信息填入《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附件2)后報市州匯總。各市州應于9月13日前將匯總蓋章件郵寄至省局產發處,并同步發送電子郵件。我局將組織專家對收集的意見開展評估論證。
聯系人:彭儀
聯系電話:027-87664490
電子郵箱:chanfachu@163.com
附件:1.《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附件點擊下載
湖北省農機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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