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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農機局暫停英德爾(福建)機械生產的割灌機和茶樹修剪機補貼資格的通知
寧農機[2017]47號
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英德爾(福建)機械有限公司:
我局在2017年上半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督導檢查中發(fā)現英德爾(福建)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割灌機和茶樹修剪機機身上沒有固定產品銘牌的情況,違反了《2015-2017年福建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有關規(guī)定。按照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fā)的《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guī)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要求,為維護農機購置補貼市場良好環(huán)境,保障購機者的合法權益,經研究,現就暫停該企業(yè)有關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暫停英德爾(福建)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割灌機和茶樹修剪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上述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因違反上述要求所帶來的經濟糾紛責任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二、英德爾(福建)機械有限公司應將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事宜及時告知經銷企業(yè)和廣大購機者,并主動開展自查和整改。整改工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整改情況上報我局及我市各縣(市、區(qū))農機局。
三、各縣(市、區(qū))農機局在收到英德爾(福建)機械有限公司整改情況后應開展實地調查,重點調查以上補貼產品在當地經銷企業(yè)庫存機具的銘牌固定情況,并將調查情況及是否恢復上述產品補貼資格的處理建議于收到企業(yè)整改情況后5個工作日內報送我局經濟科。已錄入系統(tǒng)的上述補貼產品確認不存在違規(guī)情況的可正常結算。
四、我局將根據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調查情況,進一步做出處理決定。
寧德市農機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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