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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關于暫停果蔬清洗機品目補貼資格的通知
南政農機函[2017]8號
各縣(市、區)農機管理站:
根據群眾舉報,少數廠家在部分縣(市、區)銷售的果蔬清洗機產品涉嫌存在補貼額虛高的問題。按照《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監測和問題處理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5〕44號)要求,為維護農機購置補貼市場良好環境,經研究,現就暫停果蔬清洗機品目的農機購置補貼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暫停果蔬清洗機品目的農機購置補貼。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上述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因違反上述要求所帶來的經濟糾紛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有銷售過該類產品的縣(市、區),當地農機站要進行實地調查,重點檢查產品實際銷售價格、用戶使用情況、是否存在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問題,并將調查情況及抽查表于2017年4月14日前報送我站管理科。
三、該類產品的生產企業應將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事宜及時告知經銷企業和廣大購機者,并主動開展自查和整改。已錄入統的補貼產品將暫停結算。
我站將根據各地調查核實情況上報省農業廳農機化管理處,進一步作出處理決定。
南平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
2017年4月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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