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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7年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規費返還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
甘農機監發〔2017〕17號
各市(州)農機監理所: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甘財預[2007]32號)文件精神及省總站關于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規費返還補助資金(以下簡稱省補資金)使用管理相關通知要求,現將2017年省補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公正、科學、高效;
(二)集中管理、突出重點;
(三)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集中支付、嚴格把關;
(五)跟蹤問效、責任追究。
二、抓好資金的落實
省財政從2006年開始將省補資金納入預算管理,每年下達至各縣(區、市)農機監理站。大部分縣(區、市)農機監理站能積極采取措施,加強與當地財政的協調,資金落實到位,但仍有個別縣(區、市)農機監理站對下達的省補資金未能落實到位,影響了農機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縣(區、市)農機監理站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根源,強化力度,指派專人負責,積極與主管部門及當地財政協調溝通。落實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市州農機監理所,市州農機監理所匯總上報省總站,省總站匯總后與省財政溝通協調,確保2017年省補資金全面落實到位.
三、強化計劃管理
(一)做好資金計劃安排
1.根據2017年全省農機監理工作重點任務目標要求,按照省總站部署,各縣(區、市)農機監理站在2017年省補資金中安排執法記錄儀購置經費。
2.為了確保2017年全員培訓任務的完成,各縣區農機監理站在2017年省補資金中安排監理人員培訓經費, 1000元/人,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周。
3.上述兩項資金計劃安排后剩余的資金按照省補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合理統籌安排。
(二)按規定及時上報報表
各市(州)農機監理所要繼續加強對縣(區、市)農機監理站的督促指導,于4月5日前上報2017年省補資金使用計劃,并于每季度**后一個月結束后的次月5日前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季報表。對不能按時報送的市(州)農機監理所、縣(區、市)農機監理站要進行通報批評。
四、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省補資金管理制度
各縣(區、市)農機監理站要加強省補資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省補資金使用管理相關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考核,全面規范使用省補資金。
(二)、遵守財經紀律
1.省補資金的使用管理要嚴格遵循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則。
2.省補資金的使用管理要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有關精神。
3.嚴禁在省補資金中發放各類津貼、補貼、補助、咨詢費、專家評審費、福利費等。
4.嚴禁在省補資金中列支“三公經費”
此件發至縣(區、市)農機監理站。
甘肅省農機監理總站
2017年3月24日
- 游客發布于2017-05-22 19:46總有人會管理的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魏興蓮發布于2017-05-11 14:39我是2013年買的微耕機,聽說有國家補貼,可是我們連一塊錢都沒見,銷售商還跟我要我家一折通,說是補助來了他取上了再給我們,給我們給兩三百,我們沒給他一折通,后來也沒見補貼。他說補貼是國家補給他們的!請問像這種事有沒有人管啊?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