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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7年浙江省農機產品質量調查方案》的通知
浙農機〔2017〕8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管理站(局、處):
為督促和引導農機企業改進提升產品質量,維護農機使用者合法權益,提高農業“機器換人”質量效益,我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浙江省農機產品質量調查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浙江省農機產品質量調查方案
一、調查依據
1、《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農業部令第69號)
2、GB/T 24677.1-2009噴桿噴霧機技術條件
3、GB/T 24677.2-2009噴桿噴霧機試驗方法
4、JB/T 7284-2005動力噴霧機
5、NY/T 1550風送高射程噴霧機
二、調查范圍和方法
各地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對2016年度享受財政補貼的動力噴霧機、風送高射程噴霧機開展質量調查,調查數量不得少于本地區2016年度享受財政補貼的該類產品總量的30%。調查采取問詢查證、實地抽查、現場跟蹤、集中座談等方式開展。
省農機鑒定推廣站負責對2016年度享受財政補貼的噴桿噴霧機開展質量調查,要求對農機購置補貼操作系統中銷售量前6位的農機企業,每個企業隨機調查8臺。具體調查方法由省農機鑒定推廣站制定。
三、調查內容和要求
(一)調查內容。重點調查用戶對補貼機具質量狀況的評價,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作業質量和售后服務情況(詳見附件1、2、3)。通過對各項目的調查,了解用戶對產品的滿意程度,摸清該產品的質量狀況和存在問題。
(二)調查要求。調查人員應逐項如實填寫調查記錄表,并和被調查人一同在調查表上簽字確認。凡是用戶反映有問題的項目,要問清原因并予紀錄。對有質量投訴或已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進行重點調查,并收集因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相關資料,包括當事人和見證人的證明材料、照片、影音資料等。
四、統計分析方法
評價指標包括一級指標5個(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作業質量、售后服務),二級指標23個。評價總分為100分,其中一級指標中安全性20分、可靠性16分、適用性16分、作業質量24分、售后服務24分;二級指標中安全事故12分,其余指標均為4分;二級指標計分中安全事故為“無”、“有”的分別評12分、0分,其余指標評價為“好”、“一般”、“差”三檔的分別評4分、2.4分、0分。
請各市收集匯總所轄縣(市、區)動力噴霧機、風送高射程噴霧機調查記錄表,并總結分析形成調查報告,于10月31日前將紙質材料寄送省局科技質量科,同時發送電子材料。省農機鑒定推廣站于10月31日前將噴桿噴霧機產品質量調查報告報送省局。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聯系人:唐傳軍,電話:0571-8675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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