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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報送工作的通告
為確保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平穩有序實施,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事宜的通知》(農辦機〔2015〕17號)要求,現就報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局1月4日發布的《關于調整<;2015-2017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部分產品補貼分檔及補貼額的通告》明確,原分檔“18-50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調整為“18-50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單缸)”和“18-50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多缸)”。相關產品需重新通過“網上自助歸檔系統”(202.75.221.11:85/)重新申報對應分檔。
二、2016年已成功歸檔的其他產品(不含中央農機新產品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已導入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2.75.221.11:2017/,以下簡稱“2017年補貼系統”),無需再報送。
三、生產企業可登錄2017年補貼系統(登錄名和密碼與2016年補貼系統一致)查看補貼產品信息。產品信息不準確、發生變化或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到期的,須及時聯系我局按規定修改。相關產品所安裝的柴油機不符合國Ⅲ排放標準的,生產企業須主動向我局提出停止該產品的補貼資格。農機產銷企業因補貼產品信息不準確、原申報補貼額過高、推廣鑒定證書過期、所安裝的柴油機不符合國Ⅲ排放標準等原因被暫停、取消產品補貼資格或調低補貼額的,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四、2016年未歸檔的產品繼續按照我局2016年3月25日發布的《關于報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通告》相關要求進行報送。
五、中央農機新產品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報送工作另行通知。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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