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上海恢復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機械所有產品在上海的農機補貼資格
上海恢復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機械所有產品在上海的農機補貼資格
滬農機[2017]3號
各區農機管理部門、有關市級單位:
2016年7月25日,我辦印發了《關于取消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滬農機[2016]23號),在全市范圍取消了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州奧森公司)所有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產品補貼資格取消期間,青州奧森公司能夠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妥善處理了因產品補貼資格被取消所產生的相關問題。綜合考慮青州奧森公司的整改情況,結合企業申請,經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恢復青州奧森公司相關產品(不含3WSH-500G型和3WSH-700G型噴桿式噴霧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青州奧森公司應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內部管理和誠信建設,嚴格遵守購機補貼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主體責任和義務。
各級農機管理部分和有關市級單位要做好青州奧森公司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的銜接工作。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管理工作,加大對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上海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3月1日
上海恢復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機械所有產品在上海的農機補貼資格
滬農機[2016]2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部分財政支農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22號)要求,結合相關省市的違規處理意見,為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取消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所有產品在本市的農機補貼資格。
已申請補貼機具不得辦理資金結算,因取消補貼資格所產生的經濟糾紛由該企業承擔。
上海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6年7月25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