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吉林調整農機補貼時效 年度內購機均可享受補貼
吉林調整農機補貼時效 年度內購機均可享受補貼
原標題:吉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微調
本報訊近日,吉林省農機化信息網發布通知,稱為使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更加符合農業生產實際需求,進一步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惠民便民效應和推進農機化生產,吉林省農委、財政廳將《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2015-2017年吉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實施意見》中“購機補貼對象應在購機后10日內,拿當年新購置且未使用的機具”的規定,調整為“購機戶拿當年購置且符合補貼條件的機具,在年度內經核實確認后均可辦理補貼手續并享受購置補貼。
各市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單位在操作程序上既可按照本次調整的規定,也可按照(吉農發[2015]3號)規定執行,具體由各市(州)、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zb.farmer.com.cn/
- 暫無評論
加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