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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16年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的補充通知
關于做好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的補充通知
內農機鑒發〔2016〕12號
區內有關農牧機生產企業:
《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5年第2號)自2015年7月15日實施,《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農業部第2331號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過渡期間,為了《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及鑒定大綱》與《部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產品種類指南》更好銜接,滿足企業需要,現將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機產品推廣鑒定證書續展的申請受理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凡是在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簽發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4行(不包含4行)以下精量播種機、免耕播種機及背負式玉米收獲機的產品證書的企業,如需繼續保持獲證產品證書資格的,應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提出續展申請(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續展申請的,不予受理。受理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內農機鑒發[2016]9號)規定進行。
聯系方式:
郵寄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科技項目管理科
郵寄地址: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東街60號
郵編:010010
聯系電話:0471-4314387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6年6月2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nmg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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