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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16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公告稿)
各有關單位: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對2015-2017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農辦機〔2015〕29號)、《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渝農發〔2016〕42號)要求,以《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6年調整)》、《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6年調整)》為依據,經相關程序,現形成《重慶市2016年度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詳見附件)予以公告。
生產企業應對公告中涉及本企業產品的信息進行核對,并對真實性承擔責任。若發現本企業或其它企業產品信息有誤的,應及時向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反映,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附件:重慶市2016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公告稿)點擊下載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2016年8月22日
各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對<2015-2017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農辦機〔2015〕29號)、《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渝農發〔2016〕42號)和《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補充通知》(渝農發〔2016〕100號)精神,現將我市2016年度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范圍
產品應為《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6年調整)》內的產品(附件1)。
二、產品資質條件
1、生產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產品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且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含)。
3、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4、被農業部或我市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暫停(截止此批次未恢復)、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或企業,被質檢部門質量抽檢通報為不合格產品,均不得參加歸檔填報;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產品暫不填報。
三、填報方式及要求
本批次補貼產品歸檔采用網上填報與材料備案并行方式,實行生產企業“自愿填報、自主歸檔、承諾踐諾”制。
1、網上填報。通過“重慶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重慶市農業機械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http://www.cqgjbt.com:84)進行填報,在填報前,請仔細閱讀系統軟件使用說明。
2、材料備案。書面材料按照以下八項材料清單順序,使用A4紙膠裝成《重慶市補貼產品自主歸檔備案資料冊》(附件3),每個產品需獨立成冊,并加蓋企業公章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材料備案,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清單如下:
(1)企業基本情況表(系統打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企業承諾書(系統打印);
(4)重慶市2016年農機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匯總表(系統打印);
(5)產品歸檔信息表(系統彩色打印);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
(7)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復印件;
(8)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產品的證書及其附件等復印件。非國家強制管理的產品,無需提供。
3、企業所提供的歸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完整有效。歸檔系統要求上傳的資料需使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產品信息如填寫錯誤或材料不實、不全、不清晰,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不能進入2016年補貼產品范圍,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其它事項
系統填報截止時間:2016年6月24日;
資料郵寄接收地址: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信息科(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松牌路94號、郵編:401147);
咨詢電話:曹鋼023-67992565、周振嘉023-67006197
1、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6年調整),請查閱文件(渝農發〔2016〕42號)
2、重慶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6年調整),請查閱文件(渝農發〔2016〕42號和100號)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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