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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下達2015年農機補貼績效獎勵經費的通知
閩財農指〔2016〕1號
各市、縣(區)財政局、農機管理局(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經濟發展局:
為進一步鼓勵先進,帶動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更好更快發展,根據《福建省農業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農計[2015]68號)精神,綜合考慮2015年各地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進度、結算進度和縣級財政專項工作經費落實等情況,決定對6個設區市、50個縣(市、區)給予績效獎勵。現下達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獎勵經費700萬元(詳見附件),款項列入“2130122農業生產支持補貼”科目支出。
績效獎勵經費主要用于:一是開展政策宣傳,包括組織各類宣傳活動和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等;二是組織新產品推廣,包括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示范及演示等;三是補貼產品督導及質量監管,包括補貼產品的抽查核實及質量入戶調查等;四是改善辦公設備和工作條件;五是農機化水平抽樣統計監測點補助。
請各市(縣、區)盡快將資金落實到位,確保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獎勵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廳
2016年1月2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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