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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購置補貼的農機產品試行市場化改革
日前,福建省農業廳、財政廳印發《關于對部分特殊農業機械實行補貼的通知》,首次對列入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的農機產品試行市場化改革,放寬農用航空器、種子烘干機、種子清選機、電烤筍烘干機等產品購機補貼的準入條件,企業不再需要出具相應產品的農機推廣鑒定證書,只須提供取得法律授權的社會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即可申報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歸檔。
這一舉措有效處理好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既減輕企業負擔,又促進補貼市場公平公正,還有效防止權力尋租問題,為適用福建省山區丘陵現代農業發展的特色農機及時列入補貼鋪平了道路,也使政府部門得以將主要工作精力轉移到補貼市場的事中事后監管上。
以前,企業想將一款農機產品列入補貼范圍,光前置審批環節就多達兩項,嚴重影響企業申報積極性,制約了新機具研發和推廣,不利于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和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使得購機補貼政策帶來的實惠沒有完全落到農民手中。為破解這一難題,2014年,福建省全國帶頭廢止《福建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決定從2015年起不再編制福建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今年,再次嘗試針對4類省補產品放寬購機補貼準入條件,取消農機推廣鑒定前置審批環節,有效促進了福建省特色農機具的推廣使用,使農機補貼政策更加惠農便企,高效廉潔。
目前,4類省級補貼機具共銷售325臺(套),結算資金751.3萬元,受益農戶達到210戶。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sxn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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