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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推進農民創業創新行動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
農加發[20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農產品加工、鄉鎮企業、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水產)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等文件精神,立足職責分工,農業部決定實施推進農民創業創新行動計劃(2015-2017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一)農民創業創新是蓄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必然選擇。隨著我國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增強,農業資源要素驅動力逐步減弱,傳統發展方式難以為繼。推進農民創業創新,支持農民適應市場需求,以自身資金、技術和經驗積累為基礎,創辦產業和企業,創新技術、業態和商業模式,有利于農業實施創新驅動,轉變發展方式,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不斷培植新的增長點和動力源。
(二)農民創業創新是帶動農民就近就業增收的有效途徑。隨著經濟進入新常態,農民就業出現新的趨勢性變化,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推進農民創業創新,支持有夢想、有意愿、有能力的農民在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中施展才能,在充分實現個人價值的同時,帶動更多的農民就近就業增收,有利于實現創新支持創業、創業帶動就業的良性互動。
(三)農民創業創新是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力量。隨著我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的不斷興起,為農民創業創新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推進農民創業創新,可以激發農民這一重要群體的智慧和創造力,培育農村創業創新文化,增強農民創業創新意識,有利于農村百業興旺,打開新型工業化與農業現代化、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新局面,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貢獻。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農民創業創新一系列方針政策,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為目標,以農民為主體,以鄉(鎮)村為區域,支持返鄉農民工、普通中高等學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大學生村官、農村能人等創辦領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發展設施農業、規模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民俗民族工藝產業、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農產品流通與電子商務、養老家政服務、生產資料供應服務等農村一二三產業,通過落實政策、搭建平臺、培育人才、總結模式、強化服務,營造良好的農民創業創新生態環境,激發農民創業創新活力,推動農民創業創新蔚然成風。
(二)主要目標。通過三年努力(2015—2017年),形成一批農民創業創新支持政策、搭建一批創業創新平臺、培育一批創業創新帶頭人、樹立一批創業創新典型、構建一個公共服務體系,形成農民創業創新發展新格局,為推進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提供有力支撐。
(三)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決定、政府引導。圍繞市場需求,遵循創業創新規律,尊重農民主體地位,針對農民創業創新瓶頸問題,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作用,強化各類服務。
——堅持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引導農民圍繞縣域經濟、新型城鎮化和現代農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進行創業創新,明確創業創新方向,突出產業產品特色,增強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契合度。
——堅持盤活存量、開放共享。用好用活已有存量資源,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建立協作創業創新模式,推進線上與線下、本地與外地、政府與市場開放合作,引導農民圍繞產業鏈開展創業創新,形成創業創新聯盟。
——堅持典型帶動、示范推廣。通過培育和創建典型加以激勵,發揮典型的輻射帶動作用,讓創業創新農民的發展經驗可學習、可復制、可借鑒,形成點創新、線模仿、面推廣的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營造農民創業創新政策環境。加強政策落實和創設。貫徹落實國家扶持創業創新的各項政策,認真梳理并廣泛向農民宣傳,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強化督查落實,打通政策落實“**后一公里”,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地生根。積極推動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更加優惠的支持政策,推動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和農業農村補助項目等向農民創業創新傾斜。加強調查研究,針對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并創設新的政策。探索建立農民創業創新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各類協會、中介組織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吸引相關的投資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金探索建立農民創業創新基金,為創業創新農民提供金融服務。支持地方開展農民創業創新示范試點活動。在現有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范縣等農業部認定的各類示范縣范圍內,根據相應的標準和條件,選擇并支持一批政策落實好、創業創新環境優、氛圍濃、人數多、成功率高的縣開展示范試點,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做法,廣泛宣傳推廣,示范帶動農民創業創新。
(二)努力搭建農民創業創新平臺。形成一批農民創業創新園區。按照政府搭建平臺、平臺聚集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和農業產業園區,支持一批基礎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社會公信力高、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園區成為農民創業創新園區。創建一批農民創業創新見習基地。選擇一批知名農業企業、合作社、小康村、農產品加工和物流園區等作為基地,為創業創新農民提供必要的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幫助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創業創新能力。積極搭建農民網上創業平臺。依托農業部“信息進村入戶試點”等平臺,支持農民依托平臺網絡發展電子商務;鼓勵龍頭企業、電信運營商、金融服務商、平臺電商、信息服務商結合鄉村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商品集散平臺和物流中心,為農民創業創新開辟新途徑。
(三)大力培養農民創業創新帶頭人和輔導師。培育一批農民創業創新帶頭人。利用現有培訓資源網絡、先進的遠程傳輸手段、遠程教育服務平臺和培訓機構,按照現有的各類培訓規劃,從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技術能手、大學生村官等群體中培養農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養一批農民創業創新輔導師。從有經驗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創業帶頭人和科研院校專家中,篩選培養一批創業輔導師,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創業導師隊伍。充分發揮農村青年創業創新的生力軍作用。扎實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培訓,提高創業技能本領,支持農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產業、項目和平臺,領創辦農民合作社和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利用當地資源開發創業項目,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四)總結推廣農民創業創新模式和經驗。研究探索農民創業創新模式。立足農村實際,總結創業實踐,研究資金鏈引導創業創新鏈、創業創新鏈支持產業鏈、產業鏈帶動就業鏈的發展模式,推廣一批農民創業創新模式和成熟經驗。樹立一批農民創業創新典型。以開展創業創新農民宣傳推介活動為載體,將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經營、善管理、敢闖敢干、敢為人先、勤于耕耘的農民創業創新典型選拔出來,總結推廣好典型、好機制、好創意,引導廣大農民在創業創新中學習借鑒。
(五)進一步健全農民創業創新服務體系。積極開展綜合類服務。依托現有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健全服務功能,整合社會資源,為農民創業創新提供綜合性服務。大力開展專業類服務。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開展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推廣、市場拓展等行業服務以及政策、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商標、技術等專業化服務。開展信息服務和各類公益活動。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微博等,開通服務熱線,開展信息引導;鼓勵舉辦農民創業創新大賽、論壇、沙龍、大講堂、訓練營等各類公益活動。
四、實施步驟
從2015年7月開始,分三個階段實施行動計劃。
(一)部署試點階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各省(區、市)農業部門要制訂具體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試點方案,以現有已經認定的有關示范縣為實際對象和基礎,增加農民創業創新內容,拓展農民創業創新功能,從實際出發選擇3-5個縣開展農民創業創新試點,探索支持農民創業創新的方式途徑。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1月-2017年6月)。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按照行動計劃“五個一”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在所有有條件的縣組織實施,努力形成農民創業創新的良好環境和發展格局。
(三)深入推進階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組織對本省(區、市)行動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成功經驗總結推廣,對存在問題深入分析,不斷完善政策和工作機制,帶動農民創業創新向縱深推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業各部門要把支持農民創業創新作為重要任務來抓,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認真研究制定行動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明確目標責任,主動作為、扎實推進,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協作。推動建立部門間、上下間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聯動,合力推進農民創業創新。強化督查指導,健全政策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取得實效。各省(區、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農業部。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宣傳農民創業創新先進典型,宣傳支持鼓勵農民創業創新的各項政策,調動農民創業創新和社會支持農民創業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創業、興業的良好氛圍。
農業部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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