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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或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xiàn)金管理收益,維護股東權益,在保障公司生產經營、募投項目建設等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擇機投資安全性高、短期(不超過一年)的結構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財產品。公司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保薦機構均已經分別對此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或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05)。
一、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實施情況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吳興支行簽署《理財產品及風險和客戶權益說明書-保本浮動收益型》,具體內容如下:
(1)產品名稱:“匯利豐”2015年第5907期對公定制人民幣理財產品
(2)幣種:人民幣
(3)金額:20,000萬元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預期凈年化收益率4.00%/年或2.60%/年
(5)期限:102天
(6)認購日:2015年7月15日
(7)起息日:2015年7月16日
(8)到期日:2015年10月26日
(9)資金來源:閑置募集資金
(10)關聯(lián)關系說明:與中國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吳興支行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
二、風險控制措施
(1)為控制風險,公司選擇發(fā)行主體為能夠提供保本承諾的銀行、證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結構性存款或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投資的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短期(一年以內的)理財產品或結構性存款,投資風險小,處于公司風險可承受和控制范圍之內。
(2)公司現(xiàn)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注銷產品專用結算賬戶,公司將及時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備案并公告。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監(jiān)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與監(jiān)督,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審計。公司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1、公司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短期(一年以內)的理財產品或結構性存款,是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前提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現(xiàn)金管理收益,維護股東的權益。
四、公告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個月內,累積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或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為40,000萬元(含本次理財產品實施的20,000萬元),已到期20,000萬元(詳見《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到期贖回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23),累計取得理財收益1,633,972.60元。
五、備查文件
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吳興支行簽署的《理財產品及風險和客戶權益說明書-保本浮動收益型》。
特此公告。
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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