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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導入并啟用農機補貼管理系統《內蒙古第二批部級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上)》的通知
關于導入并啟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蒙古第二批部級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上)》的通知
各盟市、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區內外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6月26日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向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供<第二批部級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上)>的函》(農機產〔2015〕68號)精神,我局加強組織協調,加快工作進度,按照自治區農牧業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5〕26號)、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關于公布內蒙古自治區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和自治區農牧業廳《關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說明》(內農牧機發〔2015〕93號)等文件要求,及時將部級第二批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上)測算添加補貼額,并導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工作內容
生產企業需按照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流程對導入的第二批補貼產品進行編輯,企業獲取系統登錄名、密碼(第一批已經存在的企業不需重復獲取)、完善企業及產品信息、選擇銷售縣和銷售產品設置等,具體操作流程參見4月22日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關于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和4月29日《關于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操作補充說明》,按操作流程規范、快速完成,確保已購機者順利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二、旗縣農機錄入環節
今年,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模式更改后,經銷商完全不參與補貼系統操作,由旗縣農機錄入員負責錄入補貼信息。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有很多旗縣反映生產企業通過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分配給旗縣農機錄入員已售補貼機具出廠編號、發動機號等信息嚴重滯后,購機戶到旗縣農機主管部門申請補貼,旗縣農機錄入員查找不到相應號碼,導致購機戶多次往返申請補貼,導致政策實施滯后。對此,我局特別強調,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經銷商提供所銷售機具信息,或督促經銷商銷售后將名單反饋至生產企業,務必及時、準確將已銷售機具出廠編號、發動機號等信息對應分配給旗縣農機錄入員,旗縣農機錄入員按補貼操作流程采用,確保購機者在第**時間順利申請到補貼。凡未采用的編號生產企業應及時申請退號處理。
三、有關要求
本次導入的是第二批部級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上半部分和部分遺漏補報的自治區非通用類補貼機具信息,具體產品型號、生產企業名稱等簡要信息可登陸《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子欄目“補貼產品及供貨企業名錄”查詢;第二批下半部分補貼產品信息待農業部發放后我區將及時導入,屆時我局以信息通知形式發布。各級農機主管部門、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要做好歸檔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遴查工作,注意產品歸檔有誤、補貼比例畸高等不正常現象,及時報告反饋自治區,并提出處理意見,需要農業部處置的及時報告。
另外,2015年上半年結束,結算慢的旗縣農機主管部門應加快實施進度,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兌付到購機戶手中。對于實施特別慢的旗縣,原則上中央財政第二批購機補貼資金不予安排。
附表:2015年度內蒙古財政單獨補貼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第二批)
內蒙古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5年6月30日
附表: 2015年度內蒙古財政單獨補貼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第二批)
機具大類 | 機具小類 | 機具品目 | 分檔名稱 | 生產企業 | 產品名稱 | 機具型號 | 配置參數(企業依據推廣鑒定報告填報) | 中央補貼額 | 地方補貼額 | 機具類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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